2013年8月,山东出台“金改22条”,目标是提高金融市场化水平,使全社会金融资源配置得更有效率。一年多来,山东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农信社改革、民营金融机构设立、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和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县域金融创新发展等工作蓬勃开展,有的走在了全国前列。
改革红利的效果也初步显现:去年我省金融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3.7%,今年上半年增加至15.2%;目前,全省金融业总资产超过9万亿元,是2005年末的约4.5倍;全省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6.9万亿元和5.2万亿元;直接融资和保费收入等增长指标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