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21日)下午召开的山东济南市城乡建设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济南市指名道姓通报了9起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并再次强调工程质量责任要终身追究。
“质量责任终身追究,首先要强化五方责任主体单位(指工程建设发包方、承包方,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终身质量责任;另一方面,参与建设的项目负责人也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济南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要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设计年限内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依法严格处罚参建单位,并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不管人走到哪里,无论是提拔还是退休、离职,都要严肃追究。
济南市通报的9起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违规案例是:
案例一: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济南市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办公教学图书综合楼工程,项目经理张祥善;建设单位为济南市技师学院,项目负责人王拥军;监理单位为山东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许洪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项目经理未按合同约定在岗履职;二是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监理;三是混凝土构件施工缝位置未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留置。
案例二: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润华集团经十西路南广场LOMO公馆项目1#楼,项目经理孙明廷;建设单位为山东地平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春来;监理单位为山东新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白方健。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项目经理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二是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监理;三是混凝土构件施工缝位置未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留置;四是回填土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