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记者昨日(11月4日)从青岛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通过网络等多渠道集中曝光了第五批133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099名、法人或其他组织237名。市中院将协调相关单位和机构,在不同区域的大型户外电子屏,对集中公布的第五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进行滚动播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
据了解,我市法院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作为治理“老赖”、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除了随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外,还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法院官方微博、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社区(乡镇)宣传栏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给银行、工商、税务、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阻被拒。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充分运用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刑事处罚、限制高消费(限飞)、限制出境、实行财产申报等反规避执行措施,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严厉惩戒。今年以来,实施司法拘留240名,罚款21名;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审查24案24人,其中5案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案3人被判处缓刑,另有15名失信被执行人得知将被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178万元。
据统计,自去年11月以来,市中院已集中公布五批共436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迫于进入“失信黑名单”的压力和执行威慑,截至目前,共有322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执结标的总额4915.74万元。
相关案例
禁止参与招投标 物业公司求和解
青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雇员薛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一案中,黄岛区法院多次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履行义务,物业公司拒不履行。法院遂决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决定书送达黄岛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区物业办随即通知物业公司禁止参与黄岛地区的物业招投标。
今年9月16日,物业公司迫于压力,主动找到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后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薛某某12万元,案件执结完毕。
无法办贷款,“老赖”付租金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市北区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孙某向原告王某某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25222元及利息,并支付电费人民币289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孙某拒不配合执行。法院遂决定将孙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之后,在孙某准备购买房产办理贷款过程中,发现自己已无法办理贷款,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
遭“禁飞”,主动偿还欠款
解某某与苏某某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中,被执行人苏某某由于欠申请人解某某的货款,于2012年被解某某起诉至李沧区法院,法院最终判令:苏某某偿还解某某货款14万元。之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苏某某一直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于今年年初将苏某某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一”期间,苏某某由于生意到机票代售点购票时,获知自己已被纳入到失信人名单、无法购票,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紧找到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