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配建让保障房不偏远
为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我市自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居民由此可以享受与大住宅社区一样的商业、教育、交通配套,低收入家庭可以就近享受城市的公共生活配套。
正是在这一创新制度下,我市保障房中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地铁房”和“海景房”。记者采访了解到,好地段的保障房仍在继续配建中,如在双山保儿站附近,位于伊春路的国信紫云台项目配建了393套公租房,预计今年建成;与之一路之隔的双峰商业广场项目配建了201套公租房,预计将于2015年建成并交付使用;此外位于重庆南路99号的海尔时代广场项目配建了250套公租房,预计将于2015年建成并交付使用;淮安路17号乙项目配建了242套经济适用房,该项目今年开工,预计2015年建成并交付使用;市北区连云港路的民建大厦项目位于寸土寸金的中央商务区,是我市近年来地角最佳的保障房项目,将提供72套经济适用房。
与配建制并轨实施的是集中建设制,“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完全依靠商品房配建方式很难完成上级下达的保障房指标任务,也没法满足大量的中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为此青岛保障房建设在配建的同时,并轨实施集中建设的方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
新政 四类保障房实现并轨
今年7月底,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对住房保障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今后,我市保障性住房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同时将保障性住房正式由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实现了四类保障性住房的并轨运行。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人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已连续八年将其列入市政府办实事,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2013年末,全市已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0.3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