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微信:dzw5122000
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
1111111.jpg
8月底9月初的每个周里,菏泽的新闻发布会都在...
是责任_副本.jpg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1011.jpg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为...
QQ截图20140701154955.jpg
今年3月28日,菏泽市委书记于晓明在党的群众...
菏泽大众网
首页 > 山东新闻
假称租车实为诈骗 两男子骗车还赌债被捕
2014-11-18 06:43: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樊思思
警方成功追回汽车租赁公司被骗的白色起亚轿车,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近日,济南历下区警方破获一起车辆租赁的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追回被骗轿车1辆,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

  警方成功追回汽车租赁公司被骗的白色起亚轿车,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

  大众网济南11月17日讯(记者 樊思思) 本是自家汽车租赁公司出租的轿车,租约到期后车辆不仅未按时归还,还被租车人抵押给了第三方,用于偿还高利贷。近日,济南历下区警方破获一起车辆租赁的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追回被骗轿车1辆,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

  出租车辆到期不归 “现身”西安竟被抵押

  今年6月19日,济南历下区公安分局民生警务平台接到市民柳先生诉求,称其租赁给他人的一辆轿车被骗走,目前立案困难,请求警方帮助。民警仔细询问后了解到,今年年初,柳先生在本市注册成立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主营轿车出租业务。5月1日,一名叫张某波的客人前来咨询,称要租一辆轿车用于五一假期带家人出去旅游。“当时只让他(张某波)提供了身份证和驾照,他出示的驾照是A2本。”受害人柳先生告诉大众网记者,这名客人出示的证件都是其本人的,自己觉得A2本比较难考,对方犯不着在租车上耍花样而丢了这样的驾照,因此并未起任何疑心。随后,双方在历下区一宾馆内签订了租赁合同,柳先生以300元/天的价格将公司的一辆白色起亚轿车租给了张某波,租期一周。

  一周租约到期,租车人张某波却并未到汽车租赁公司归还车辆,公司联系其要求续租,张某波也总是百般推辞,最后干脆就联系不上了。公司通过车辆GPS定位系统发现,从租赁当日起,该车便向西安方向移动,随后一直停留在西安市某地。无奈之下,柳先生等人根据定位系统找到了这辆白色起亚轿车,却被告知该车早已被张某波和其朋友张某抵押,用于偿还二人欠下的6万元高利贷。假称租车实为诈骗,经交涉未果后,柳先生只得报警求助。

  千里追逃嫌犯落网 赌博成性诈骗还钱

  令柳先生没想到的是,立案过程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由于被骗车辆办理抵押、现金交易、汽车租赁地及租赁公司所在地分布在济南市多个不同区县,涉及管辖、经济纠纷等一系列复杂关系,导致受害人几次奔波都未能顺利立案。历下警方经过调查和讨论,决定由车辆租赁单位管辖地科院路派出所成立专案组,于7月14日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7月18日,犯罪嫌疑人之一张某因在另案中涉嫌诈骗罪,被肥城市公安局列逃后抓获,供出了关于该案主要嫌疑人张某波的部分情况。根据相关线索,科院路派出所民警远赴东北,奔波数千公里,最终于10月21日晚20时许在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波抓获,被骗的白色起亚轿车也被顺利追回,交还到了受害人柳先生手中。

  警方在调查审讯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波、张某等人长期混迹于济南市天桥区各种游戏厅、地下赌博等场所,几人均无固定工作。由于平日嗜赌成性且参与赌博的数额较大,张某波等人欠下了不少赌债。负责侦破此案的科院路派出所副所长吕志璞告诉大众网记者,为了还债,几名犯罪嫌疑人长期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即先借高利贷还上赌债,再去汽车租赁公司诈骗车辆抵押用以还高利贷,如此循环,先后作案不止一起,危害较大。警方同时提醒汽车租赁公司经营者,在出租车辆过程中一定要加强把关和预防风险措施,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波、张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目前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想随时随地随手掌握更多菏泽资讯,请关注菏泽大众网公众微信(dzw5122000)或官方微博(@大众网菏泽频道);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社区-菏泽论坛 http://hz.dzwww.com),或拨打新闻热线0530-5122000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付娜
本文相关阅读


娱乐
社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菏泽新闻
重磅专题
新闻视频
大家在看
精彩推荐
论坛热帖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 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