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2月9日讯(记者 王洪智) 为了逃避电子眼抓拍,司机竟用蓝色铁片将车牌上的英文字母“Q”改成“O”,而这并没有瞒过执勤交警,耍小聪明的司机被处罚款5000元。12月9日是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第三次统一行动日,据了解,此次行动处理各项交通违法行为54起。
12月9日上午,一辆车牌号为“鲁VO7×××”的尼桑商务车驶入青兰高速胶州服务区,在接受执勤交警检查时,司机丁某神情紧张,发现异常后,交警对该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细心的交警发现了一个不起眼的“猫腻”——该车车牌上面的大写英文字母“O”周边不平整。仔细查看后交警发现,原来丁某用两小片蓝色铁片,将英文字母“Q”内外的两个黑点盖住,而原本“鲁VQ7×××”的车牌号也摇身一变成为“鲁 VO7×××”。被识破后丁某承认,自己从青州自驾到青岛游玩,因行程较远,担心电子眼抓拍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 ,才想出了这一“妙计”,岂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据介绍,此种行为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按照《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执勤交警对该司机处5000元罚款。
据了解,此次行动共处理各项违法54起。此外,青兰高速交警黄岛大队提醒车主,根据2014年8月1日实行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及新调整代码规定,上高速未放置安全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或驾驶证的,罚款150元,扣1分(以前罚款50元,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