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2月9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潘辉 杨俊亮) 平均年龄20岁的八名小伙子,竟然冒充军警以抓嫖为名拦路抢劫,招摇撞骗。日前,这八名男子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4年1月12日晚上10点左右,张某骑摩托车带着刘某被一黑一白两辆轿车别停后,从黑色桑塔纳车下来两人,一人穿警服说是派出所的,让俩人上车,张某上了黑车,刘某被摁上了白车,据张某回忆说,在车上有人说是市公安局的,有人拿着电警棍指着自己的脸吓唬自己,电警棍噼里啪啦闪着火花,说张某与刘某俩人嫖娼,要每人交3000元,当刘某回家拿钱时报警,八名男子逃走。
1月15日晚上10点多,八名男子以同样的手段,将被害人隋某逼停,冒充警察抓嫖,并对被害人隋某进行恐吓、殴打,劫得现金3000元。
2月11日21时许,八名男子开两辆车将骑摩托车的刘某某截下,八名男子说是刑警队的并让刘某某看警官证,其中二人穿警服,另外两人穿迷彩上衣拿着电警棍,刘某某被拽进车内后,八名男子审问说刘某某嫖娼,是要拘留还是罚款2000元,刘某某因恐慌带其回村借了2000元给了八名男子。
2月16日21时许,八名男子又以同样的手段,将一名50多岁骑老年车的张某某逼停,冒充警察抓嫖,向其索要现金300,其中一人问是否嫖娼了,张某某当时怕挨打承认嫖娼后被索要罚款2000元,但自己只随身携带了300,就给了其300元。
除以上实例,八名男子陆续以相同手段作案多起,东昌府区法院认为八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交叉结伙,冒充军警人员当场采用暴力等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
八名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交叉结伙,冒充军警人员当场采用暴力等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中,多的参与五次,少则参与两次。东昌府区法院认为,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八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东昌府区法院判处八人七年至十四六年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