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路和黑龙江南路路口,一辆货车反光标识不清,被交警拦下。
半岛都市报12月11日讯(记者 李保光) 见到交警后,大货车赶紧掉头往回跑,最终被拦停。经过检查,这辆大货车不仅超载,而且存在污损号牌、无放大号、反光标识不清、没带驾驶证和行车证等问题。仅这些问题就被记19分、罚款2000余元。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12月11日,青岛交警部门针对渣土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截至当晚11时,全市共查处渣土车81辆,酒后驾驶4起。
12月11日晚,四方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多个位置设点,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晚9时30分许,在长沙路和黑龙江南路路口,一辆渣土车被拦下。“我这是空车,不会超载。”停车后,司机王某淡定地向交警解释。经过检查,这辆渣土车的确没有装东西。但是,交警还是发现了多处违法行为。例如,反光标识不清、驾驶员没有携带通行证。因为这两项问题,王某将被处罚300元。
当晚10时许,记者在清江路和重庆南路路口看到,一辆由重庆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大货车,在看到前方执勤的交警后,迅速掉头向南行驶。见此情况,交警赶紧驱车追赶。在大约1公里外,将这辆大货车逼停。被拦下后,司机并不急于下车接受调查,而是在驾驶室拨打电话。10多分钟后,这名自称姓刘的驾驶员熄火,接受交警调查。“请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没带。”“通行证有没有?”“也没带。”“拉了多少渣土,超载不超载?”“不知道”……不管交警怎么问,刘某不是回答“没带”,就是称“不知道”。
经过称重,这辆大货车的总重量为57吨。民警表示,由于刘某没有出示行车证,交警无法得知其核载重量和确切的超载率,“不过,超载100%应该是没有问题”。此外,交警在现场还查出了不少其他问题。记者注意到,这辆车后面的号牌已经严重变形,根本看不出上面的数字;此外,该车没有放大号,反光标识不清。执勤交警告诉记者,仅这几项问题,这辆车就被记19分,罚款2000余元。
据了解,如果一辆大货车在三个月内有两次违法行为,将不能办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