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将至,近日,济南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做到“十个严禁”,纠正元旦、春节期间各种不正之风。
按照要求,各级各部门都要在春节前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作一次廉政教育报告。要把警示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十个严禁”。具体为: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另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公车私用、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审核监督。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已开通“网上举报”窗口,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线索。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凡实名举报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对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张雯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