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2月29日讯(见习记者 侯洪斌 通讯员 孙伟东) 29日,胶东在线从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上级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进口机动车登记检验制度。今后,烟台交通管理部门凭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办理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介绍,自2015年1月1日起,原来的《关于做好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和登记检验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3〕238号)将不再执行。取而代之的,是《关于进一步改进进口机动车辆质量安全监管促进贸易便利化的通知》(国质检检〔2014〕520号)的相关要求,对进口机动车实行“三证合一”。
目前,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与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对接,结合辖区进口机动车经销商情况,开展进口汽车“三包”监管及进口汽车的召回监督管理工作,山东检验检疫局将于近期制定进口机动车后续监管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