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
齐鲁网济南1月20日讯(记者 刘岩) 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期,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具体为:
泰安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泰安市宁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侯天文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浏览网页。宁阳县纪委给予侯天文党内警告处分。
2、泰安市东平县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金芳公车私用。东平县纪委给予李金芳党内警告处分。
莱芜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莱芜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秦增贵违规发放福利、补助。莱芜市直机关工委给予秦增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人员路龙勇公车私用。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党委给予路龙勇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聊城市东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牛角店信用社主任陈峰违规收受礼金、公车私用。东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给予陈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礼金。
2、聊城市高唐县经济合作局干部刘保强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高唐县经济合作局给予刘保强行政警告处分。
淄博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淄博市高青县黑里寨镇聂寺村原党支部书记聂建忠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高青县黑里寨镇党委给予聂建忠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枣庄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枣庄滕州市官桥镇司法所所长党贺公车私用。官桥镇党委给予党贺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潍坊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年5月,潍坊市坊子区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杨坤年等人在考察学习期间违反规定到旅游景点参观。2014年8月,坊子区纪委给予杨坤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坊子区委免去其体育局党组书记职务,并按程序免去其体育局局长职务。
济宁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济宁市梁山县梁山街道财政所所长郑海芝为其祖父操办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礼金。梁山县纪委给予郑海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沂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临沂市郯城县疾控中心生物防治科工作人员戴承功上班期间玩网络游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戴承功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疾控中心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孙丽作出书面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