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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区新华苑西区 住了4年多还是“无证房”
2015-02-03 09:33:00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作者:肖芳
新华苑西区业主入住至今已有4年多的时间,但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业主们告诉记者,自2010年入住以后,他们曾多次向奎文国税局反映办理房产证一事,但至今仍无结果。

  □记者 肖芳 报道  新华苑西区业主入住至今已有4年多的时间,但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这成为大家的一块“心病”。

  □ 本报记者 肖芳

  近日,潍坊市高新区新华苑西区的多位业主致电本报编辑部,称他们自2010年下半年入住该小区,至今已有4年多的时间,但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住在“无证房”里,感到“心里没底儿”。何时能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成为大家的一块“心病”。就此,记者赶赴当地调查了解。

  业主:入住“集资房”4年多,没拿到房产证

  新华苑西区的多数业主,是潍坊市奎文国家税务局的干部职工,既有在职人员,也有退休、离休、提前离岗人员。

  记者了解到,新华苑西区位于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与桐荫北路交叉路口。小区内共有7栋住宅楼。其中,7号楼设有10余套3层沿街商业楼。该小区开发商为潍坊中鲁置业有限公司。

  在很多业主口中,新华苑西区是奎文国税局的“单位集资房”。

  据奎文国税局一位已退休工作人员介绍,新华苑西区是2003年开始筹建,2010年下半年交房入住。在此期间,他先后向单位交纳购房款、维修基金、配套费、地下室费用、装修费、地上车位费用等合计50余万元。他说:“由于是集资房不能贷款,很多人都是借钱将钱交齐的。”但令大家没想到的是,虽然住房条件改善了,可这房子却住得很不踏实。

  “当时觉得是单位集资建房,手续肯定没问题,房产证总会下来的。但入住4年多了,房产证到现在都不见踪影,心里感觉越来越没底儿。”一名不愿具名的业主对记者表示。

  困扰:没有房产证,生活诸事不便

  说起没有房产证一事,业主们很是不满。一位王姓业主表示:“没有房产证不仅住得不踏实,而且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由于没有房产证,新华苑西区业主无法办理家庭人员户籍迁入、迁出,这直接影响到结婚、生子、上学等问题。例如,有业主家的孩子快要上小学了,但由于没有房产证,孩子无法落户,也就没法就近入学,只能“找人、花钱、求情”进学校。

  更让业主们忧虑的是,从开始筹资到交房入住,他们自始至今并未与单位或开发商签订任何购房合同。迄今,业主们手上只有几张交费的收据。

  “当时觉得是单位集资建房,对于购房合同之类的没想太多。现在手里只有几张交费收据,连个最基本的购房合同都没有,业主们想去找开发商谈,都觉得有点底气不足。”一位宫姓业主表示。因此,业主们只能回头去找单位——潍坊市奎文国家税务局。

  业主们告诉记者,自2010年入住以后,他们曾多次向奎文国税局反映办理房产证一事,但至今仍无结果。

  回应:不是“集资房”而是“团购房”,房产证正在协调办理

  尽管业主们将新华苑西区称为“单位集资房”,但据记者了解,早在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党政机关集资建房就已经被全面叫停了。

  针对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2006年8月14日,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对此,奎文国税局一名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部分干部职工对新华苑西区的性质存在误解,该小区并不是“单位集资建房”,而是单位组织职工一起购买的“团购房”。“就是开发商拿了块地,盖了一批房子,单位组织职工进行了团购。”

  对于房产证办理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奎文国税局一直在与开发商协调解决,目前取得的一个进展是,开发商已于2014年办好了新华苑西区的“大产权证”,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沟通,争取早日为每户业主办理“小产权证”。

  该负责人坦承,由于在建房和交房之时,奎文国税局和开发商中鲁置业并未就一些具体细节签订协议,现在双方“有些事儿挺难谈的”,其中牵涉一些费用问题。“比如土地增值税,当时没谈,现在开发商却让单位和业主来交这笔钱。”

  记者联系到潍坊中鲁置业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是因为有些费用“国税局没给结算清楚”。例如,业主们几年前交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都还在奎文国税局手里。“这笔钱没交上去,房屋的手续和发票就不全,开发商就没法给业主办房产证。如果业主想单独办证,可以找国税局把这些钱要回来自己去交上。”

  多位业主向记者证实,尽管他们拿到的交费收据上盖的都是“潍坊中鲁置业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的公章,但他们当时确实被要求将一部分费用打入了奎文国税局一位工作人员的银行账户中。

  奎文国税局称,开发商试图让业主和单位承担不该承担的费用,因此耽误了房产证的办理。开发商则称房产证“难产”一事与己无关,并指责奎文国税局截留了本该上交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等部分费用。双方为此各执一词,只有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业主被蒙在鼓里。他们多年来四处奔走,却总是搞不明白房产证为何迟迟办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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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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