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牛远飞 报道
本报济南3月6日讯 今天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三次三联彩石山庄案件司法处置情况的新闻通报会。主要通报前期白领公寓、水晶花园的司法处置情况以及启动尚华居、绿松苑项目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
在新闻通报会上,济南中院副院长刘延杰介绍,彩石山庄尚华居与绿松苑项目的购房者与三联集团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至今已多年,三联集团构成违约,且已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根据前期人民调解登记的情况,有的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退款赔偿,有的购房者要求建房。
据了解,自2014年10月30日三联集团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至今,尚无开发商表达接手建设尚华居、绿松苑项目的意愿,土地使用权也没有进行二次转让,实现土地增值,由此一直没有开展尚华居、绿松苑项目的人民调解工作。鉴于要求解除合同、退款赔偿的购房者解决纠纷的心情较为急迫,为了尽早实现此类购房者的合法权利,根据省市领导小组的意见,自2015年3月9日开始,先期调解要求解除合同、退款赔偿的纠纷,暂不调解要求建房的纠纷,待新的开发商确定后随即调解。
尚华居、绿松苑项目的购房者中,部分购房者与按揭银行签订按揭借款合同,采用按揭借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三联集团系按揭借款合同的担保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历城人民调解组织将一并调解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及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按揭银行可向历城人民调解组织申请人民调解。为购房者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作为借款担保合同的主体也可参加调解。
刘延杰表示,由于购房者要求赔偿损失的数额不明确,且购房者人数众多,难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损失,故依法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选择评估机构,评估合同约定的房屋若建成后其现在的价值,历城人民调解组织以此确定购房者的损失。
根据工作安排,自3月9日开始,选择解除合同、退款赔偿的购房者及其担保人、三联集团、按揭银行,可以按照历城人民调解组织的通知,到历城人民调解组织办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评估等相关手续。刘延杰提醒,购房者在选择解除合同、退款赔偿还是选择建房时,应当慎重考虑目前尚无开发商接手建设尚华居、绿松苑项目的客观现实、权利实现的时间成本、将来建房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以免影响权利尽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