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17日讯(YMG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张岩)有句老话说的好:贪小便宜吃大亏。姜某在烟台市区经营了一家水店,按照咱老百姓小富即安的生活标准来讲,那也算是小康生活了。但姜某交友不慎,为了帮所谓的“朋友”,贪图小便宜而身陷囹圄。
姜某认识一名外号叫“老大”的朋友,二人平时经常在一起打牌、喝酒,久而久之就成了“朋友”。案发前,“老大”多次叫姜某陪他出去拉东西,姜某出于朋友义气,多次帮“老大”运赃物。
如今,身在高墙内的姜某回忆说,第一次和“老大”半夜三更出去拉东西时就感觉不对,当时从福山区一个居民小区拉回来两袋大米,“老大”分给他一袋;第二次也是大半夜,“老大”又让姜某和他出去拉东西,姜某就意识到“老大”是出去偷东西。姜某寻思反正“老大”要么给车钱要么给车加油,自己也不吃亏,就又跟着他出去了。
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4月中旬一天的凌晨一点,姜某又跟随“老大”出去拉货了,并分得部分赃物。没想到,案发当日失主就到公安局报案了。芝罘公安分局民警根据盗窃地点周围的视频监控锁定两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最终通过排查确定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并在两名犯罪嫌疑人家中查获大量涉案赃物。姜某归案后痛心疾首,悔恨不已。
姜某说:“放着好好的日子我不过,我这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啊!”最终,犯罪嫌疑人姜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芝罘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