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纪委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足于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前沿,坚决当好维护纪律的“啄木鸟”和“护林员”。通过早教育常提醒等四项举措,对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规演变成违纪、失误发展成失足,将腐败遏制在未发、初起状态。
早教育常提醒。围绕重点岗位,开展关爱式教育,对千余名重点岗位人员实行不定期谈心,提醒其时刻绷紧廉政弦;针对春节、五一、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提醒式教育,今年以来已发送廉政短信1万余条;突出主线,开展常态化教育,有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早监督常约束。加强日常监督,对党员干部平时扯袖子、咬耳朵,及早发现问题,帮助纠正问题。通过廉政谈话、乡镇纪律巡查等工作,着力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跟踪督促解决。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函询、诫勉谈话23个单位、35人次。
早摸排遏苗头。健全诉求畅通机制收集线索,建立问题导向机制研判线索,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处置线索。对市县两级举报电话、信箱、网址等,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0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43人。
早查处严惩治。今年1至4月份,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44起,处理415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70人,先后3次对全市2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集中通报。(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