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11日讯 “我们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的工作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关于你涉嫌受贿罪一案已经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报请我院进行审查逮捕,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是否能够清晰地听见我的声音?图像是否清楚?”今天下午,省检察院远程讯问室里,检察官对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的某犯罪嫌疑人涉嫌受贿犯罪一案进行审查逮捕远程讯问,这是该院在审查逮捕过程中首次启用远程视频讯问。
远在数百公里以外的犯罪嫌疑人,通过看守所里的视频系统对案件承办人的讯问进行逐一回答。一个半小时后,整个审查逮捕讯问过程结束。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办案检察官鲁统富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市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决定逮捕需要报请省检察院决定,该犯罪嫌疑人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正属于此类案件。“按照以往办案程序,我们至少需要两名办案人员,到犯罪嫌疑人羁押地当面讯问,一来一往,需要一天半的时间,人员差旅和车辆费用要花1000多元。”
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期限为7天,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3天。在当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检察机关要在短时间内查看卷宗、审查逮捕讯问、决定是否逮捕,这对检察机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远程讯问系统,在确保整个讯问过程依法规范进行的同时,减少了检察官往返看守所耗费的时间,缓解了办案期限带来的紧张压力,同时也减轻了基层辅助检察官的工作量。
今天下午的讯问中,远程系统同时对检察官鲁统富和同事吴静的讯问过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除了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外,也避免了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鲁统富认为,利用远程讯问系统是今后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一个重要趋势。
今年5月份,我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在全省完成远程视频接访和远程讯问系统建设,远程讯问模式作为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载体在山东省三级检察机关全面启动。省检察院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多数检察机关已具备远程讯问功能,该项工作已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