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30日讯 (YMG记者王轶 通讯员王建)前天中午,烟台交警三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民警刚刚勘查完一处交通事故现场后返回大院,就听到院外南面机场路与卧龙中路口,发出一声刺耳的巨响,接着就有机动车与物体相撞击的声响,民警马上意识到又发生事故了。
民警在路口东南角发现了事故现场。现场一处人行横道信号灯杆被撞倒,地上散落着几块车辆碎片,肇事车辆不见了踪影。
顺着地上车印和路沿石汽车轮胎摩擦痕迹的走向,民警判断出这辆肇事车辆应该是在此处右转弯,开往东面方向,于是,两名交警沿卧龙中路由西向东追寻肇事车辆。
在经过大队门口东面的一座小桥时,两名交警就看到一辆灰色的两厢夏利轿车停在路边,一名瘦高个男子正紧张地围着这辆车来回检查,交警随即停车来到他面前,这男子见交警来到,顿时慌乱了。司机刘某很快就交待了自己驾车因为右转弯过急撞上路边信号灯杆的肇事过程和事实。
刘某是济宁人,今年26岁,在烟台一家企业打工,刘某交代,事发当日中午接近11点的时候,刘某来到位于机场路下曲家社区里的一处汽车维修保养店,找到朋友李某,打算借朋友的夏利轿车到南面办点事,朋友没同意,等到朋友离开吃饭去了,看到车钥匙还插在车上,刘某一时心急,就钻进驾驶室偷着把车开走了。
偷开朋友车辆的事被发现了,刘某在被一遍一遍催着还车的电话中,心急火燎地开车往保养店赶,在经过机场路与卧龙中路口准备右转弯时,由于技术不过关,转弯过急,车子一下失控撞在了人行横道信号灯杆上。出事故后,刘某没停车,开到桥东头停下车这才发现朋友的夏利轿车右前脸被撞的面积不小,就被交警查获了。
刘某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肇事交通设施,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完肇事处理程序后,还将会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并处罚款的处理,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