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15日讯(YMG记者 孙长波 通讯员 刘伟)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中央的政策规定,我市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将增加500多户,预计我市全年约有8000户小微企业可享受此优惠政策。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根据2014年申报数据测算,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预计将增加500户,多减免税款约800万元。预计全年约有8000户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年减免所得税款3900万元左右。
此项优惠到底能为企业节省多少开支?记者以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小微企业为例算了一笔账。政策实施前,小微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30×20%=6万元;政策实施后,小微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30×10%=3万元,企业最多可减少税负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