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9月24日讯(记者 李兆辉)近日,泰安一名村官被中纪委点名通报,引发舆论关注。为此,中共泰安市委通报了关于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大白峪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唐继和顶风违纪问题。
据泰安市委通报,唐继和顶风违纪问题,是一起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四风”典型案例。唐继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连续4次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其子婚宴和孙女喜宴并借机敛财,组织参与公款旅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按程序撤换其大白峪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责令退回违规收取的礼金28.92万元。徐家楼街道党工委书记玄冬梅、街道办事处主任房宝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对唐继和违规违纪问题疏于监督管理,并在唐继和儿子婚庆中随礼金,助长了不良风气,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家楼街道纪工委书记刘元栋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参与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泰安市委责成泰山区委、区纪委及徐家楼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作出深刻检查,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有盲区,不能留空白。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落实到基层;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