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为山东省消协和尹训银(右二)送来锦旗。恒武/摄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有消费投诉就找尹站长”,山东省消费者时常听到这句话,这句话是尹训银十几年来为消费者执着维权的真实写照。自2004年11月至今的11年时间里,消费者通过尹训银协调的投诉就有2000多件,解决率高达97%,他也被齐鲁广大消费者誉为“消费者可信赖的维权人”。
助推汽车“退一赔三”案
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在此之前,他已开始学习新《消法》,尤其是新《消法》里面增加的一些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亮点条款,他都仔细研究和揣摩,如新《消法》的举证责任规定、“退一赔三”的规定。正是他深刻领会新《消法》,助推全国首宗汽车消费“退一赔三”的赔偿案。
2015年7月2日,在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和尹训银的支持和帮助下,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的刘女士终于告赢了全国私家车首例“退一赔三”案,开创了我国私家车因消费欺诈而获得“退一赔三”的先河,因这起案件是2014年3月15日我国新《消法》实施以来的第一起全国私家车“退一赔三”案,尹训银率先跟踪报道此案,影响广泛。
由于家用汽车作为大宗消费品,案值大、惩罚性赔偿数额高,考虑到维权成本,刘女士几欲放弃,尹训银和山东省消协鼓励刘女士要维权到底,尹训银与山东省消协工作人员多次研究案情,帮助聘请律师,寻找证据,参与庭审,并作为一般诉讼代理人出庭辩护,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一审、二审终审,判决4S店退给刘女士购车款12.8万元,再按购车的3倍款数赔刘女士38.4万元,这起典型的消协参与、媒体跟踪、两级法院判决的全国首例私家车“退一赔三”案在全国有引领示范作用。
尹训银还担任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家用汽车投诉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汽车方面的投诉处理,参与座谈会、调解会、会诊会、现场调查等活动40余次,先后报道汽车投诉案例5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通过跟踪报道促成问题解决,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曝光不法商家出售麻刚沙
2014年7月8日,尹训银接到潍坊市昌乐县村民举报,称当地有人出售不能用于建筑材料的麻刚沙。当晚11点,他和同事驾车到现场了解情况,他们沿着运沙车的轨迹,找到一处采沙地。尹训银的车灯引起了挖沙人员的注意,不一会儿,一个人骑着一辆电瓶车冲着他的车开过来。为了避免冲突,他迅速将车驶离。暗访中,他尾随两辆运沙车跟踪沙子运往何处,又被一辆越野车跟踪,他只好驾车朝另一方向快速行驶,跑了十几公里才甩开跟踪车辆。等到凌晨1时25分,他又重新驾车折返回原来的地方,在一处沙场附近遇见4辆装满麻刚沙的车辆,他一路跟踪到车辆到昌乐县城,最后运沙车辆来到一处建筑工地。凌晨3时10分,他们跟踪发现4辆拉沙车驶进另一建筑工地。第二天上午9时30分,尹训银和同事再次来到这一工地,充分掌握了不法商家出售麻刚沙证据,并将证据提供给有关执法部门。
真诚面对老年消费者
帮助老年消费者解决投诉,可说是尹训银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另一亮点。
2014年6月,菏泽市一位年近60岁的老人,在电视上看到销售广告后,花700多元订购一部手机,收到手机后,发现不能正常使用,老人连续投诉两个月,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这位老人向尹训银投诉。尹训银及时向山东省消协领导做了汇报。最后在山东省消协和尹训银的共同努力下,电视台退还了老人的手机款。
还有山东省邹城市南屯煤矿7位老年消费者的投诉,在尹训银调解后,两天就解决了,于是这几位老人这样表达了他们的心声:“我们7位老人跑了4年都没有解决的消费纠纷,尹站长两天就解决了。他这样为我们主持公道,今后再遇到什么消费纠纷,我们再就不担心了。”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3·15活动刚结束,尹训银就收到了邹城市南屯煤矿7位老人的来信,他们4年前去参加一场保健品推销会,当时跟着去的一共是他们8人,老人们经不住推销人员的劝说,每人花了近万元购买能吃5年的保健品。后来,老人们发现所购买的保健品夸大宣传,接着找经销商退货。但4年过去了,但经销商和厂家一直没有给老人解决。期间一位老人离开人世,临终前还不忘嘱咐其他7位老人:一定要维权到底。尹训银接到投诉后,立即打电话联系厂家和经销商,一开始厂家和经销商不愿意解决问题,尹训银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厂家和经销商终于答应第二天前往老人家中解决问题。就这样,一起拖了4年多的消费纠纷两天就解决了。
消费者的小事也是大事
据了解,尹训银每天都会接到许多来自山东及全国各地消费者的投诉咨询电话,他会不厌烦地对待每一起投诉。2014年8月,两位印度留学生在济南一家旧货批发市场花340元购买了一台二手冰箱,随后发现不能使用,找到商家却不给退货,于是到山东省消协投诉,由于语言沟通不便,尹训银及时找来翻译,并进行调解,终于为两位外国留学生挽回损失。
为了能及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尹训银QQ号和微信号在网上公开,无论节假日还是夜晚,只要有投诉他都会接,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努力协助解决,直到消费者满意为止。
尹训银告诉笔者,消费者的事再小,也是大事,都要认真对待。当笔者问处理投诉难不难时,他说:“无论处理过程多艰辛,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都要全力以赴。”
采访结束时,尹训银告诉笔者,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办一所老年消费教育学校,通过培训使老年消费者学会合理消费和理性消费。
★人物简介
尹训银 男,46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4年11月进入中国消费者报社山东记者站。现任中国消费者报山东记者站站长、记者,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家用汽车投诉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2005年至2013年连续8年获得山东省3·15好新闻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