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济南市正式实施居民用气阶梯气价。记者了解到,从元旦起,济南港华和山东济华两大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集中入户进行抄表定数,在抄表期间,居民所使用的天然气仍然按原价计算。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提醒天然气独立采暖用户,抓紧到燃气企业经营网点申请办理认定手续。
根据《济南市城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细则》规定,济南市居民阶梯气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为年用气量216立方米(含本数),3.0元/立方米;第二档为216立方米至360立方米(含本数),按第一档气价的1.2倍计算,为3.6元/立方米;第三档为360立方米以上,按第一档气价的1.5倍计算,为4.5元/立方米。
被认定为天然气独立取暖用户的居民用户,其一般生活用气+壁挂炉采暖用气阶梯气量分为二档。第一档为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含本数),3.0元/立方米;第二档为1200立方米以上,3.6元/立方米。
1月1日至1月15日,燃气公司将对抄表计费普通用户集中抄表一次,确定燃气计量截止数,此期间所有抄见的气量仍按照每立方米2.7元的价格结算。如果用户不在家或有其他原因没抄到表,市民可在2016年1月15日前通过电话、网上等形式报数,此期间所有抄见的气量按每立方米2.7元结算。
居民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在4人(不含4人)以上的用户,可持与用气地址一致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多人口用户分档气量基数核增手续。经核实后,每增加一口人,相应增加年用气量60立方米,全年分档气量按照户月用气量累计,执行相应的分档气价标准。
此外,为缓解实行阶梯气价对困难家庭的影响,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用户,普通用户和独立采暖用户第一档气量维持2.7元/立方米不变,超过部分按调整后的第二阶梯气价执行,不执行第三阶梯气价。
需要提醒的是,天然气独立采暖用户,需在2月1日前到燃气企业经营网点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燃气企业根据用户申请在1个月内组织实施入户安检。安检合格的予以认定;对安检不合格的用户,须进行隐患整改后方可予以认定。2月29日之前认定合格的,方可按独立采暖全年用气标准计算。
抄表期间,工作人员入户时,将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工作牌上有姓名和员工编号,如果有人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以抄表为借口上门推销或者强制用户购买燃气用品,均属于诈骗行为,请广大市民提防和举报。市民如有问题,可向燃气公司进行咨询。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电话:82912319;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电话:8889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