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立市、环保优先,向来是我市发展的核心理念。
近日,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2015年山东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7市中,枣庄、东营、青岛等11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 …
每一项环保指标的提升,都需要大量的工作,这也是我市水环境改善的一个缩影。
然而,就在一年前,我市省控河流污染治理面临严峻形势。短短一年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省控河流污染治理100项工程建设,为省控、市控河流达标升级打下了坚实基础。
去年全市省控河流污染治理100项工程建设投入18个亿,落实党政同责,实行“一河一策”,坚持项目化管理……正是一项项强力举措,让我市省控河流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空前、实施顺利、成效明显。2015年,全市省控河流COD浓度为27.7mg/L、氨氮浓度为1.3mg/L。9条省控河流由2015年1月份的7条不达标、2月份的8条不达标,到现在已经全部达标。
党政同责凝聚强大合力
“去年的省控河流污染治理,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责任追究的严之又严,让大家进一步绷紧了弦。”市环保局污防科科长魏建国说。
针对我市水环境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去年春节后第一天就组织召开全市有关动员会议,对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高规格的水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指挥。市委、市政府把河流污染整治摆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治污工作汇报,实地调研,现场办公,对水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组织集中学习了新环保法。
高点定位推动工作提标。我市提出利用3年时间,全面根治河流污染问题,实现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15年,9条省控河流全部达到Ⅴ类水质,7条市控河流基本达到Ⅴ类水质;到2016年,16条市控以上河流全部稳定达到Ⅴ类水质;到2017年,中心城部分河流水系达到Ⅳ类水质。
去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对水污染治理工作作出批示十余次,数次亲自带队召开现场推进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现场调研,组织研究推进措施,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靠上抓污染治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论证治理方案,确保了各项治理工程顺利推进。通过各项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河流污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亲历亲为,各部门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推进各项治污措施的落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15年全市省控河流污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提出了落实党政同责、推行河长制等十条工作措施,明确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分别为省控河流的河长。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河流消除劣五类水体目标任务的,将对河长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公开道歉等措施,直至采取有关组织措施。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治理工程建设任务的,对工程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等措施,直至采取有关组织措施。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各类评先树优资格,1年内不得提拔重用。这些办法是我市围绕环保工作出台的前所未有的严厉措施,为全市河流污染治理工作的强力推进落实提供了坚强保障。
项目实施夯实基层基础
走在垦利县崔家村溢洪河畔,越来越多的村民感受到河流整治带来的变化,河岸乱堆的垃圾不见了,沿河的环保设施不断完善,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行湿地净化,最后用于农田灌溉。“崔家村清理河道工程是我县承担的省控河流污染治理工程之一,老百姓对此非常支持。”垦利县环保局局长刘王民说,去年以来,垦利把河流污染整治作为头等大事,举全县之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实施广利河应急导污管线出水口至总提升泵站导污管线工程,可每日收集污水3万方,导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东营区环保局局长郭东波表示。
“稻庄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实施,让污水处理更加稳定,对改善周边省控河流水质意义巨大。”广饶县环保局局长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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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污染治理工程是河流水质达标的根本保障。得益于一批重点环保工程的顺利推进,为省控河流水质改善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加大治污工作推进力度,我市成立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指挥,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八个工作组集中办公,并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从数量、时间、标准、责任层面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工作台账,列出路线图、时间表,明确工程的重要节点。对各项污染治理工程实行周通报、月检查制度,每周通报工程最新进展情况。
日前,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水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指挥办公室,对2015年全市省控河流污染治理工程全年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调度。目前,100个省控河流污染治理工程,已完成92个,8个项目经批准调整为跨年度项目。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2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7.9万吨/日;建设污水管网316.7公里,维修疏通管网586.4公里;维修疏通检查井31570个,新建泵站24座,维修泵站49座;对38个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河道清淤192.2公里,整治污水直排口269个;新建成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7处、1036亩。对溢洪河、广利河、太平河等河流实施生态补水13516.5万立方米。
“一河一策”实行重拳治理
“通过实施‘一河一策’,我们对每条省控河流都制定了具体整治办法,保证了整治效果。”河口区环保局局长韩松青告诉记者。
“针对区域环保实际情况,我县实施太平河湿地功能提升改造工程,扩大了原有湿地面积,提升了湿地净化能力,对利津环保发展意义重大。”利津县环保局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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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一河一策”治理的成果是巨大的。在方案制定中,我市坚持全面根治原则,以不达标断面为导向,从源头到河尾全过程梳理,从沿岸企业到生活污水、沿河垃圾、养殖小区等全流域考虑,对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线、雨污分流管网及泵站、生态湿地、河流节制闸、河流清淤疏浚、生态补水等相关工程全方位安排。
我市还坚持“一河一策”原则,按照“干线、支流一起抓,省控、市控一起治”的要求,逐一研究完善省控、市控河流的水质达标治理方案,完善后的方案全部由市和县区政府以正式文件印发实施。
我市坚持切实可行原则,每条河流的实施方案都做到工作目标、整治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保障措施“五个明确”。达到什么目标,什么时候达到;达到目标需要完成哪些任务、实施哪些工程,采取哪些措施;这些任务、工程、措施由谁来完成,什么时间完成;资金如何保证,工作如何推进,如何调度考核等等,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同时,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河流治理方案进行了论证,提高了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我市坚持严格执法,重拳打击违法行为。2015年,全市累计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9979人次,检查企业9491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11起,实施行政处罚464起;移交公安部门19起,行政拘留18人;对3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2家企业实施了连日计罚,罚款5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