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德州市教育局出台《重污染天气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实施方案》,根据相关规定,重污染天气分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四级,其中Ⅰ级预警为最高级别。
当Ⅳ级预警发布后,儿童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当Ⅲ级预警发布后,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当Ⅱ级预警发布后,中小学、幼儿园停止跑操、体育考试、比赛等全部户外活动,体育课转至室内。当Ⅰ级预警发布后,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寄宿制学校全部自习。停课、复课时间须与正常放学、上学时间一致。学校可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网络教学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各学校、幼儿园在县(市、区)教育局指导下,制订本学校、幼儿园、实操性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后,组织启动本校师生实施应急分级响应。同时,要建立应急信息学校、班级、家长三级平台,通过学校网站、QQ群、短信等形式,实现停课放假和开学复课信息迅速准确到位。停课期间,须及时开通校园网、班级博客等相应平台,为家长提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控制学生上网时间。
方案明确,要坚持监督问责,建立市、县、乡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督查机制,分级对各学校、幼儿园启动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市、县、乡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对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举报。(记者 井璐 通讯员 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