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3月21日电(记者吴书光)记者从山东省高级法院获悉,2015年,山东省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784件,以判决方式结案5454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为1629件,行政机关实体败诉率为30%。
2015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施行,同时实施立案登记制。去年山东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1121件,其中一审行政案件16792件。
从行政管理范围看,土地、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登记、计划生育、征收补偿等案件数量居前列。而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量较多的行政管理事项也是土地、征收补偿、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登记、公安等。
山东省高院副院长张成武说,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数量近年来呈增加之势,该类案件中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也居高不下,反映出一些地方在征收补偿领域的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2015年,山东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637人(次),同比增长4倍。东营、潍坊、莱芜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分别达到了62.8%、50.9%和40%。但仍然存在着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发表意见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等问题。
山东省高院建议,要抓好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劳动和社会保障和不动产登记等重点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