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28日电(记者王子辰)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山东口岸近期截获的多批动植物违禁品。
多起违禁邮寄携带入境物品
近期,山东口岸连续在邮寄携带入境物品中截获大龙虾、帝王蟹、各类干海参等多种违禁入境物品。其中,济南检验检疫局从一个来自意大利的邮包中截获4只大龙虾,总重2.4千克,平均体长40cm;青岛机场检验检疫局在旅客携带物中查获澳洲龙虾一只,帝王蟹一只,共计8千克。查获携带各类干海参61盒,共计25.5千克等。以上物品均依法进行截留,并作退运、销毁等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均属于禁止邮寄进境物。这种来源不明、渠道未知的龙虾本身可能是外来物种,同时其随身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严重威胁人体及其他生物健康的潜在风险。此次截获的龙虾,未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检验检疫部门将对这些龙虾进行销毁处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物品国际间交流日益频繁,我国的生物入侵态势严峻,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等领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目前,在我国的入侵生物中,约有20%是水生生物入侵物种,其中影响较大,已造成严重危害的主要有福寿螺、食人鲳、水葫芦、大米草等。这些物种具有高度发达的繁殖能力、超强的环境适应能力、疯狂的资源掠夺能力,通过人为带入、非法邮寄、自然传播等途径进入国内后,由于没有天敌制约,很快就能适应新环境,并逐步扩散、爆发,迅速压制土著种,破坏原生态系统的稳定,导致生物多样性大幅下降。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新鲜水果蔬菜等产品均属于禁止携带、邮寄物品的范围。如需携带、邮寄入境,应当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取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方可入境。
违法邮寄象牙制品
2月16日,山东烟台检验检疫局与烟台海关在联合查验中现场截获一个由日本邮寄进境的象牙宝鼎,净重达1.8公斤,初步估计价值在20万元以上,此举创下烟台邮政口岸近年来截获象牙制品重量与价值的最高纪录。该局在排除检疫风险后将其移交给海关部门进行后续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名录》,象牙属于蹄骨角类检疫物,同时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TS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禁对象牙、犀牛角及红豆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行非法贸易,不能提供国家危办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也禁止携带或邮寄出入境。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社会公众,非法进出口或者以携带、邮寄以及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将构成犯罪,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进口废塑料中未击发的子弹
2月25日,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美国的进口废塑料进行检验检疫时,发现其中夹带一颗未击发的子弹,以及密闭金属容器、沙石、碎玻璃等杂物,具有较高的环保和安全风险,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规定。该局依法将截获物品移交海关实施退运处理。
这些环保项目不合格进口废物一旦闯关入境,将会严重威胁我国环境和人民健康安全。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废物原料进口企业,切实加强采购管理和源头质量控制,避免环保项目不合格废物原料流入国内;在贸易合同中明确供货商对检出环保项目不合格废物原料的退运义务,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量盆栽苗木
近日,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从日本入境邮包中截获盆栽苗木杜鹃47株,并截留大量土壤、介质土等栽培介质。该批邮寄物进境未作任何申报且无官方植物检疫证书,目前该局已对上述邮寄物做截留暂扣处理并书面告知收件人。
杜鹃,又名映山红、山石榴,为常绿灌木,具有较高的疫情传播风险。我国检验检疫部门近年来曾多次从日本入境杜鹃中截获根结线虫(非中国种)、毛刺线虫属(传毒种类)、短体线虫(非中国种)、拟毛刺线虫属(传毒种类)等检疫性有害生物。
2016年初,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美丽中国、绿蕾护航”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加大口岸执法把关力度,打击非法通过邮寄等途径进口植物种苗等违法行为。山东口岸严格按照总局部署要求,也进一步加大了非法邮寄植物种苗查验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