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于娜)近日,天桥交警四中队民警在早高峰巡逻时,查处了一辆四轮电动汽车,令人震惊的是“开车”的竟然是一名刚满十岁的小学生。
小学生开四轮电动车上路,幸亏没出事 交警供图
4月1日早上7点半左右,天桥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清河北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蓝色四轮电动汽车在人流中穿行,驾驶座上是一个穿黄色外套的小学生,一个60岁左右的老太太抱着书包坐在副驾驶上。
执勤民警介绍,开车的小学生看起来有十一二岁,开车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间穿行,“当时正是早高峰时段,这么小的孩子开着电动汽车还拉着人看着都替他捏把汗。”
“我腿疼开不了车。”被拦停后坐在副驾的老太太一边解释一边和孩子调换了位置。民警随即让两人下了车,经过民警现场询问得知:开车的孩子是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就读于天桥区某小学,由于父母在外地工作,平时都是由孩子的奶奶送他上学,今天奶奶驾驶着电动汽车送他上学途中,在下车给孩子买早餐时,孩子便跑到驾驶座上来了个对调,驾驶电动汽车带着奶奶上学去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瓶车”。天桥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穿行闹市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甚至酿成不必要的惨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