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山东省济南市公车改革“路线图”如今正式出炉。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济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济南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记者了解到,济南的公车改革将采取“取消一般公车+发放‘车补’”的方式进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今年上半年就将完成。此次,济南也明确了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具体来说,全市公务交通补贴共划分为8个补贴层级,其中,副市级每人每月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169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每人每月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500元。
济南将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车改采取哪种方式?时间表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就将完成。同时,还将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参加人员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各群众团体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市属和县市区属功能区管理机构)在编在岗的副市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都将参加本轮公车改革。
●市及市以下地税系统也将参加同级政府公务用车改革。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改革,将待中央、省出台有关政策后另行部署。
在符合省确定实物保障用车数量的前提下,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法院、市检察院正职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与此同时,济南也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