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一季度全市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41997起,其中一般程序1032起,死亡事故159起、死亡16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23%。
死亡事故多发区域:章丘市、济阳县、历城区、平阴县
交警部门对死亡事故发生的地点进行了梳理,其中章丘市死亡31人、占全市总数的19.25%,同比减少4人、下降11.43%;济阳县死亡26人、占全市总数的16.15%,同比增加11人、上升73.33%;历城区死亡24人、占全市总数的14.91%,同比增加8人、上升50%;平阴县死亡19人、占全市总数的11.8%,同比增加4人、上升26.67%;长清区死亡17人、占全市总数的10.56%,同比减少5人、下降22.72%;商河县死亡17人、占全市总数的10.56%,同比增加1人、上升6.25%;天桥区死亡8人、占全市总数的4.97%,同比减少9人、下降52.94%;市中区死亡5人、占全市总数的3.11%,同比减少1人、下降16.67%;高新区死亡5人、占全市总数的3.11%,同比增加3人、上升150%;历下区死亡4人、占全市总数的2.48%,同比持平;槐荫区死亡4人、占全市总数的2.48%,同比减少1人,下降20%;高速支队死亡1人、占全市总数的0.62%,同比减少9人、下降90%。
详解死亡事故多发地特点:摩托车肇事突出
章丘市: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客车、重型货车、摩托车肇事突出;309国道、312省道、242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 死亡事故多发生在17 -22时;6-10年内驾龄肇事较多。
济阳县: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摩托车、小客车肇事突出; 220国道、248省道、239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 死亡事故多发生在14-16时、19-21时;6-10年内驾龄肇事较多。
历城区:未确保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客车、货车、摩托车肇事突出;103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 事故多发生在5-6时、7-8时、14-15时;6-10年内驾龄肇事较多。
平阴县:逆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客车、摩托车肇事突出;220国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 事故多发生在18-20时;11-15年内驾龄肇事较多。
据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发生的死亡事故有以下几个特点:1、18-24时是死亡事故的高发时段。2、国省道、县乡道路是死亡事故的高发道路。3、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等是造成死亡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4、私家车、摩托车、货运车辆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主要车型。5、农民是事故死亡的主要群体。6、五年内驾龄的驾驶人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主要驾驶人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