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15日电(王牧青) 今天下午,青岛中能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昨日中国足协关于“刘健事件”的处罚决定。青岛中能俱乐部表示,就本案中涉及的中国足协主要领导和个别部门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坚决诉诸纪检部门,并表示严惩造假者和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和机构。
青岛中能再开发布会 提出涉及此案的足协领导违法违纪
发布会上,青岛中能俱乐部副董事长于涛表示,俱乐部将维权到底。俱乐部在意见通报中提到了五点:一、足协的处罚决定尚未生效:处罚决定当为书面文件,由纪律委员会主任签字生效,但足协在官网公布的处罚决定书没有主任亲笔签字。二、仲裁鉴定报告委托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不能作为处罚依据。三、本案仲裁庭组成不合法,鉴定结论和裁决书必然不合法。四、仲裁员在仲裁裁决书签字是仲裁裁决生效的最基本的要求。五、中国足协完全无视我部仲裁反请求,明显偏袒刘健一方。
于涛表示: “刘健的案件耗时这么久,这么多资源耗费到里面,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博弈,不知道意义在哪,对行业、对球员能带来什么是值得深思的。既然是一个行业,是一个产业,需要不同成分的存在,规矩与制度到底在哪?我们的未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今出现这么一个阶段性的结局,给相关当事人带来的全是负面的东西,问题到底在哪,这是我从业足球10年以来感觉非常痛苦的地方。”
昨天,足协的一纸处罚面世,“决定”认定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在与球员刘健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中能俱乐部被罚款40万元,同时扣除7个联赛积分。于涛说:“说我们弄虚做假的法律依据在哪里?处罚程度有没有公开?有没有必要明确的说法?让我们死个明白。退一万步说,即使这个合同存在问题。如果说罚钱,作为一个队员的合同出现尚不清楚的真实情况,给予罚款是可以接受的。这是一个合同的纠纷,与联赛积分无关,与我们队员的努力有什么关系,罚分对我们球员的辛勤工作是否公平,是否合理?”
青岛中能俱乐部准备的一份材料中写到:2014年8月1日,青岛市足协主席周鹏举、中能俱乐部副董事长于涛再次赴中国足协,要求中国足协充分尊重中能诉求、尽快就刘健一案作出处理。规划法规部负责人称“如按照3月7日该副主席召集的会议意见去做,后果是可怕的,他这是犯罪,他是要进监狱的!”,肆无忌惮的否定足协副主席召集的协调会议精神,指名道姓指责自己的领导,让青岛足协的两位领导大吃一惊。此人一再否定3月7日会议精神并公然污蔑自己的领导。
青岛中能方面提出:就本案中涉及的中国足协主要领导和个别部门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坚决诉诸纪检部门,严惩造假者和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和机构。
回顾“刘健事件”始末 双方拉锯事件多次转折
去年底,关于刘健即将转会恒大的消息被媒体曝出。今年1月2日,恒大宣布签约刘健,中能第一时间表示异议。当天下午,刘健一直效力的的青岛中能俱乐部宣布转会无效,称刘健与其的合同年限是到2017年,广州恒大自由转会签约刘健无效。
当天晚间,刘健通过媒体和个人微博公布了与中能签的两份合同。刘健手里的两份合同,一份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另一份则于2014年1月1日到期,且这两份合同没有任何有关续约的限制。第二天,青岛中能宣称,2013年10月底,俱乐部和刘健签过一份续约合同,2017年1月1日才到期,上面有刘健的亲笔签名。刘健本人坚决否认,表示签名系伪造。
面对争议,中国足协作出决定,刘健和青岛中能合同纠纷仲裁案在2月18日开庭。有媒体曝出刘健的和解请求遭到老东家断然拒绝,为了等待仲裁结果,刘健接连错过了亚冠和中超的报名截止日。
4月5日,足协确认已经从鉴定部门拿到了青岛中能所持刘健签名合同的鉴定结果。3天后,刘健转会案再开庭,双方当事者进行辩论初步同意和解,青岛中能希望协商刘健案件的解决办法。
仲裁后,青岛中能俱乐部的律师顾问突然在微博上发声,就刘健的合同给出自己的看法。几位律师共同提出,刘健的续约合同一共有五页,第一页不是刘健签字,后四页都是。甚至有律师将矛头指向刘健和恒大俱乐部。
4月11日下午,中国足协对前青岛中能队球员刘健的转会纠纷一案作出裁决,确认刘健自由身,并开始为刘健补办转会手续。3个小时后,恒大俱乐部官网宣布,刘健正式自由身加盟恒大,已顺利完成报名注册手续。
当天晚间,青岛中能俱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刘健合同真实有效,不能接受此事的仲裁结果,将继续申诉。据媒体报道,中能俱乐部上诉到足协,质疑仲裁的合法性,足协并没有回应。
8月14日,中国足协正式作出处罚决定,认定青岛中能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扣除联赛积分7分,罚款40万。当天晚间,青岛中能俱乐部表示不接受足协的处罚决定,并将维持到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