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庆安(资料图)
大众网菏泽1月26日讯(记者 刘 进)1月25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任命朱庆安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批准朱庆安辞去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据悉,2011年2月,朱庆安任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庆安简历:
1976.09—1979.06 嘉祥县金屯公社后卢楼大队下乡知青、民办教师
1979.06—1982.08 济宁地区行署财税局企财科科员
1982.08—1984.07 山东财政学校财税专业学习
1984.08—1988.07 济宁市财政局企财科副科长
1988.07—1989.09 济宁市财政局企财科科长
1989.09—1992.10 济宁市财政驻厂员管理处副主任兼工交科科长
1992.10—1992.12 济宁市财政驻厂员管理处主任
1992.12—1993.01 汶上县政府党组成员
1993.01—1996.03 汶上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1996.03—1997.12 汶上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3.09--1996.07在山东经济学院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1998.06 济宁市统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1998.06—2001.04 济宁市统计局局长 (其间:1999.08--2000.06在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4—2003.02 济宁市计划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2003.02—2003.12 济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兼曲阜新区筹建委员会副主任
2003.12—2004.01 邹城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4.01—2006.12 邹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09--2004.06在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6.12—2007.1 曲阜市委书记
2007.1—2010.12 曲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12—2011年2月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2011.2—2015年1月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附公告全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3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25日任命:
胡宗智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冯强升、迟宝学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庆安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周志妍(女、蒙古族)、戴莹(女)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杨磊(女)、刘乃春、刘建军为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毅、张月芹(女)、姜峰、郭夏霖、吕媛(女)、田薇加(女)为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周立军、崔久明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金庆、苏金森、李玉祥、邵国安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日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
齐胜利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王鲁广的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朱庆安辞去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