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9月14日讯(记者 董梦婕) 记者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不法分子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行为,近日,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菏泽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在菏泽全市开展寄递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围绕规范药品寄递验视、仓储、保管、运输秩序,弥补薄弱环节,严查非法寄递假劣药品行为,重点检查各邮政、快递企业是否存在已知或通过客观证据判断他人在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情形下,继续提供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是否对用户交寄的药品邮件(快件)逐件验视内件,是否严格检查药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批号等标识;对个人交寄的零散药品是否验收购买的合法票据或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证明,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委托运输、配送的药品,是否索取相关企业合法资质并按规定存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是否考查过邮政、快递企业的药品质量运输保障能力,双方是否签署质量保证协议等。
要求各县区局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重点岗位、关键部位开展专项检查,认真查找药品寄递中存在的隐患,邮政管理部门要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情况,对确有证据证明相关寄件人销售和寄递假药的,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发现寄件人或者收件人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对个人寄递大批量药品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快递企业员工在收寄邮件(快件)时不认真查验,使销售假药流入寄递渠道的将严肃处理。
原标题:菏泽严打寄递渠道销售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