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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一加油站违规经营 市长批示查处老板拘留10天

2013-08-24 19:37:00 作者:郭豪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近日,大众网友发帖反映东明县东明集镇一处加油站将油罐设在门市内,涉嫌违规经营。东明公安部门得知后,联合消防、安监等部门依法对其查处,关停加油站并对加油站老板处以10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加油站位于建筑内一层(图片来源于论坛)

     

      大众网菏泽8月24日讯(记者 郭 豪)近日,大众网友发帖反映东明县东明集镇一处加油站将油罐设在门市内,涉嫌违规经营。菏泽市长孙爱军知悉情况后做出批示,东明公安部门联合消防、安监等依法对该加油站进行查处,目前加油站已经关停,老板被处以10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网友反映加油站违规经营,市长批示查处

     

      7月27日,网友“午夜的街头”在大众社区菏泽论坛发帖《东明县东明集镇有颗“不定时炸弹”》(http://bbs.dzwww.com/thread-36686908-1-1.html)称,一个加油站设在居民楼一层,不知道加油站是否手续齐全,难道加油站的老板不知道危险吗?

     

      大众网记者从该帖内中的图片看到,这家加油站名为“南街加油站”,位于一栋两层楼的一层,三个油罐设在门市内,沿街大概不到五米,黑色输油管放在门市门口的地上。

     

        菏泽市长孙爱军了解情况后做出批示,责令相关部门查处。

     

      加油站手续不齐全被关停 老板被拘留10日

     

      该加油站是否违规经营,是否具有安全隐患,大众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东明县东明集派出所所长王洪祥,他表示看到网友发帖后,立即将此情况上报县公安局,并联合镇政府、消防、安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调查此事。

     

      经调查,该加油站位于东明县南街的一处楼房内,周围有饭店、超市等商业机构,违反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中加油站应避开人流密集和重要建筑物的规定。

     

      该加油站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经营,给周围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较大安全隐患,对此,多部门依法对加油站进行查处,将其关停,并对加油站老板李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李某:加油站因楼房扩建被“扩”在建筑里

     

      经多方碾转,大众网记者联系到该加油站的老板李某,他表示确已受到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加油站已关停。对于加油站为何设在楼房一层,他表示开设加油站时,周围是没有建筑的,随着近年周围群众扩建楼房,加油站就被“扩”在建筑里。

     

      “当时开设加油站时,各种手续是齐全的,后来再去年审时,因各方面达不到相关要求未通过年审,因此才无证经营。”李某说,“现在知道了加油站具有安全隐患,很危险,以后不会再这么做了。”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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