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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纪委“六不准”禁止中秋、国庆双节歪风

2013-08-30 19:2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近日,菏泽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提出各部门禁止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等六项禁令,营造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大众网菏泽8月30日(记者 郭 豪)近日,菏泽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提出各部门禁止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等六项禁令,营造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按照规定,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索要、低价购买、接受下级部门和单位土特产及其他产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严禁公款旅游;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

     

      市纪委表示,要严肃处理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对于群众举报要认真受理,凡实名举报的,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市纪委举报电话是:0530-531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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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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