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微信:dzw5122000
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
ss1.jpg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彰...
1111111.jpg
8月底9月初的每个周里,菏泽的新闻发布会都在...
1011.jpg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为...
2_副本.jpg
菏泽市食药监局极力构建“社会共治”的食品...
菏泽大众网
首页 > 山东新闻
济南司机可网上处理违章 足不出户缴罚款
2015-01-08 18:45: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贺辉
持有济南市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注册使用该系统,实习期驾驶人不能在系统内处理违法,但可以使用在线缴款功能。机动车驾驶员可以通过济南民生警务平台、济南交警官方网站、济南网上车管所地址链接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123.233.240.80/wfcl/进行注册和登录。

  网上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使用步骤

  注册使用安全提醒

  大众网济南1月8日讯(记者 贺辉)今天上午,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了解到,济南交警网上违法处理及缴款系统试运行一年以来,已经逐步成熟和稳定,交警支队决定正式启用该系统。以后,济南市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上办理交通信息查询、交通违法处理等相关业务。

  网上处理需注册,实习期只能缴罚款

  济南交警支队科研所副所长洪剑军介绍说,网上违法处理及缴款系统有4项主要功能:(1)在线处理适于简易程序(罚款200元及以下)的非现场违法及缴款业务;(2)按处罚决定书号为自己或他人缴纳罚款;(3)缴款成功后对应的违法记录自动实时对账解锁;(4)违法查询和缴款记录查询。

  持有济南市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注册使用该系统,实习期驾驶人不能在系统内处理违法,但可以使用在线缴款功能。在进行交通违法处理前,需要进行车辆信息绑定,车辆绑定仅限用户本人名下济南市的非营运小型汽车。

  机动车驾驶员可以通过济南民生警务平台、济南交警官方网站、济南网上车管所地址链接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123.233.240.80/wfcl/进行注册和登录。

  处理违法缴罚款不必再排队,有罚单号不限人不限额

  网上缴款有两个功能,一个是注册人自己被罚款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另一个是按照票据号缴款,无论票据是自己的还是朋友的,无论处罚金额大小,无论交通违法发生在本地还是外地,只要处罚决定书编号以3701开头,都可以在系统内进行缴款,实时解锁。

  网上缴纳罚款的时间为每天6:00—18:00。缴款时按提示录入处罚决定书编号,系统会读取相关记录。

  处理驾驶证被记分的违法记录,在时间上没有限制,只要系统正常运转就可以处理。不过,系统只适用于处理注册人自己发生的罚款200元以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网银支付暂限工行,缴费成功可取票

  网上缴款暂时只能通过工商银行网银完成支付,15日之内完成缴费;济南支队正在和更多的银行协商合作,以方便市民。

  缴款成功的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将自动进行对账解锁,对因短时通讯故障或内部业务系统升级导致的无法对账解锁的,请不用担心,系统正常后每日会集中处理。

  若需要系统内处理违法的处罚票据,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后,携带系统要求的相关材料到位于英雄山路240号的济南交警交通管理服务中心(0531-85082364)自处理之日起六个月内申领。

  车辆信息变更需及时解绑,认清系统短信谨防诈骗

  济南交警支队提醒注册用户:注册和登录时,系统会给用户的手机发送短信验证码,发送短信的号码主要为:10635319911000012。备用号码共16个,分别为15621866279至15621866287;15621866289至15621866295。系统短信均不会要求用户回复任何内容,谨防诈骗;

  继承原号、车辆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或车辆过户、注销、报废后,必须及时登录系统更新或解除车辆信息绑定,以免影响系统正常使用。车辆在登记注册和转籍过户时,应当填报真实有效信息,否则无法享受该系统提供的服务和其他延伸的便民服务。

  想随时随地随手掌握更多菏泽资讯,请关注菏泽大众网公众微信(dzw5122000)或官方微博(@大众网菏泽频道);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社区-菏泽论坛 http://hz.dzwww.com),或拨打新闻热线0530-5122000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付娜
本文相关阅读


娱乐
社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菏泽新闻
重磅专题
新闻视频
大家在看
精彩推荐
论坛热帖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 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