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10日讯(记者 李保光) 买来假警服、手铐、假警察证后,孙某冒充警察,并勒索卖淫女。日前,李沧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介绍,孙某是外地来青务工人员。曾因犯诈骗罪于 2004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然而,他并未从此悔改。2014年9月10日12时许,孙某至李沧区向阳二支路卖淫女王某某处,向对方出示“警察证”及其他假警用物品,谎称自己系警察,骗取王某某100元,并与其发生性关系。2014年9月12日8时许,孙某被民警抓获。2014年9月29日,孙某被逮捕,同年12月26日,李沧检察院向李沧法院提起公诉。1月10日,记者了解到,经李沧法院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