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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一男子因被轿车碰到左肘 报复杀人抛尸玉米地
2014-10-08 20:38:00 来源:菏泽大众网 作者:刘 进
昨晚,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将报复杀人并高速路抛尸的许某抓捕归案。据许某交代,他是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办事处人,因9月11日在兖州穿过马路时,被兖州男子邢某开的轿车右反光镜碰到左肘关节,从而记恨在心。9月17日,许某从菏泽赶到兖州,将邢某杀害,在返回途中进行了抛尸。

 今天上午,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民警在现场搜索

    大众网菏泽108日讯记者 刘 进昨晚,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将报复杀人并高速路抛尸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抓捕归案。据许某交代,他是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办事处人,因9月11日在兖州穿过马路时,被兖州男子邢某开的轿车右反光镜碰到左肘关节,从而记恨在心。9月17日,许某从菏泽赶到兖州,将邢某杀害,在返回途中进行了抛尸。 

  高速路边玉米地里发现尸体 

  9月24日上午,菏泽一位群众报警称,其在菏东高速路北边自家地里收玉米时,发现了一具尸体。牡丹区公安局警方到达现场勘查后发现,该男性尸体头部已经高度腐烂,从地势情况看,警方判断此案系高速公路车辆抛尸案。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时靖介绍,为了确认受害人信息,牡丹警方向附近各地市公安局发布信息,寻找尸源;同时,通过尸体鉴定,警方推测出了大体的抛尸时间,并调取了该时间段附近高速路口的监控,保留了视频数据。 

  9月26日,菏泽警方接到兖州市公安局发来的受害人确认信息,确认受害人为兖州市兖州区的邢某,其于9月17日晚上和一辆灰色本田轿车一起失踪。 

  发现受害人车辆,警方36小时内破案 

  10月6日下午,牡丹区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菏泽城区青年北路汽配城西门处,一辆济宁牌照的本田车停放多日,且有血迹。通过对比后,警方确认该车是与受害人一起失踪的车辆。 

  发现有利线索后,警方迅速调取了周边的监控,监控显示,一名男子把车辆停放在此处后,乘坐一辆出租车,到了牡丹办事处某社区。 

  通过走访调查,10月7日晚,牡丹分局刑侦大队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抓捕归案。 

  从发现新的线索,到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牡丹区警方用时不到36个小时。 

  嫌疑人笔录:杀人因为车子碰到自己没道歉 

    犯罪嫌疑人许某的讯问笔录显示,今年23岁的许某与几个朋友在兖州市做装修,9月11日晚,许某穿过马路时,受害人邢某驾驶的本田轿车右反光镜碰到了他的左肘关节。 

    “这辆车的驾驶员没有停就开车走了,我当时就记住了这辆车的车牌号。”许某在笔录中说,在回他租住的小区时,再次遇到了刚才碰到他的车辆,他就记下了车辆停放的位置。 

    许某交代,做完兖州的工程后,他和朋友回了菏泽,但回家之后,想到自己被撞但“也没有人说声对不起”,心里越想越恼火,就想到了报复。 

    9月17日下午,许某坐火车再次来到兖州,找到受害人居住的小区,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把壁纸刀。晚上十点,许某在楼下喊邢某的车牌号,引邢某下楼后,许某将其在车内杀死。 

    其后,许某开着邢某的车从兖州沿高速路回到菏泽,在途中进行了抛尸、藏车。 

    目前,许某已经指认了犯罪现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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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翟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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