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8-30 17:33:00 来源: 菏泽市纪委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成武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马臣华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给予马臣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曹县青堌集镇刘井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明合违规操办其父三周年祭奠问题。给予刘明合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巨野县核桃园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奚海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给予奚海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鄄城县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邵晓杰违规使用行政执法车辆问题。给予邵晓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东明县陆圈镇第一初级中学违规发放补助、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给予陆圈镇第一初级中学时任校长宗永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中学时任报账员刘忠林党内警告处分。

  高压之下,“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恣意妄为,不知止、不收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易发多发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发现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丁厚勤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