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有哪些注意事项?菏泽市住建局权威解答

2020-11-04 14:48:5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德波

菏泽市区一小区已基本建设完毕即将交付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徐德波 菏泽报道

  当前,菏泽不少小区正在或者即将交付,对于在房屋交付时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如何缴纳?哪些费用不需要再缴纳、如何判断房屋是否通过验收等问题,很多购房人不了解。近日,对于购房人比较关注的这些事项和问题,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集中解答。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新商品房在交付时,应当遵循一个怎样的流程(比如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是先缴纳完毕各种费用,业主才能验房,是否合理)?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完成后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提供验收材料,在通过规划、消防、质检等验收合格后才能向业主交付。交房时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提供“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交付后有三年质保期,质保期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企业应负责修缮。交付前购房人可向开发企业提出查验房屋,开发企业应当配合业主查验,查验无误后再进行房屋交付。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新商品房在交付时,业主需缴纳哪些费用,应当向谁缴纳?无需再缴纳哪些费用(如暖气开户费、燃气开口费等)?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房人在交付房屋时应按照房屋实测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预测面积差结合单价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清购房款项。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14〕71号)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入房价,在商品房(含保障房)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再另向购房者收取相关费用”,因此2015年后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不得另行向购房人收取暖气开户费、燃气开口费,如购房人在交房时发现此类情况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反映,市住建局也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调查,确保购房人合法权益。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房屋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如何正确缴纳?何时缴纳?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前,需在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足额交存首期维修资金。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购房人需向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房屋在交付时,业主如何判断房屋是否已通过质量监督部门(住建部门)的合格验收?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房屋交付时,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目前,相关平台正在进行建设当中,平台上线后,购房人想要了解房屋是否通过验收,在线进行查询即可。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若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若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发现房屋并未通过质量验收合格交付的,业主应该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菏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中的规定,业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应与工程建设单位(开发商)先行联系,协商处理。建设单位未履行保修义务或双方就质量缺陷及处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投诉人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房屋未通过质量验收合格是不允许交付使用的,业主可以拒绝接受交房,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城乡建设(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初审编辑:刘进

责任编辑:南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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