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城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70%伤亡系因不戴头盔造成颅脑损伤

2021-08-18 08:26:3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赵晨光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晨光 菏泽报道

  8月17日是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城区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攻坚的第二天,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再次走上街头发现,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的市民明显增多。此外,记者了解到,菏泽城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时,70%是由于不戴头盔造成的颅脑损伤。

交警对未佩戴头盔市民进行劝导

  上午7时40分,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来到中华牡丹路交叉口看到,大部分骑乘电动车的市民都已戴上头盔,且佩戴人数相比昨日已明显增加,但也有个别市民忘记戴头盔或者佩戴不规范。

  “同志你好,买了头盔就要戴上,不要放在车筐里。”“同志你好,因为你没有佩戴头盔,请拿出手机接受文明劝导。”在检查过程中,执勤交警针对未佩戴头盔或佩戴不规范的骑乘电动车的市民进行细心劝导,告诉他们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让首次被查的市民拿出手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进行集赞。

交警对未佩戴头盔市民进行劝导

  交通劝导志愿者杜永进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骑乘电动车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戴上头盔,这样对个人、家庭都会有好处。

  近日,大众网网友朱先生驾驶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导致左腿膝盖骨骨折和左腿外伤,幸运的是朱先生佩戴头盔,头部和上半身没有任何损伤。而电动车驾驶员没有佩戴头盔,头部和身体均受到伤害。朱先生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无论是骑乘摩托车还是两轮电动车,都应该主动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洪科表示,菏泽城区首日共查处、纠正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及行人违反交规3000余次。按照创城最新的标准,佩戴头盔率要达到70%以上,同时,佩戴头盔也是对群众安全的一种保障。菏泽城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时,70%是由于不戴头盔造成的颅脑损伤。下一步,他们将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及行人违反交规等进行严厉处罚。

初审编辑:刘进

责任编辑:梁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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