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发区发布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2-08-13 12:18:37 来源: 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作者:

  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

  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全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和范围。自8月13日12时起,菏泽经济开发区全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有序放开公共场所管控。在全区范围逐步有序开放堂食,暂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农村大集、广场舞、线下会议和培训;暂不开放各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网吧、歌舞娱乐场所、KTV、酒吧、棋牌室、游戏游艺室等)。医院、诊所、药店要发挥好“探头”作用,对有发热等症状和购买“四类”药品(退烧、止咳、 抗病毒、抗菌素)的人员,按规定做好实名登记报告。要坚持做到红白事简办,人员控制在50人以内。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区、经营单位等要分别落实管理责任。

  三、规范营业场所疫情防控管理。餐饮经营单位要做好彻底清洗消杀。进入所有营业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验行程码、戴口罩等措施。符合条件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严格采取限流措施。凡不能规范执行或不具备防控条件的公共场所,一律暂停活动和经营。不按规定核酸检测的人员,禁止进入各类公共场所。

  四、要严格做好防疫情输入工作。近7日内入区返区人员,特别是8月1日以来从浙江义乌、海南省等有疫情地区返回人员和其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庄)和所在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传播。各镇街、村(居)、单位要严格执行报备、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

  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

  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13日

初审编辑:南祥伟

责任编辑:刘进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