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委书记孙爱军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讲话
菏泽市政协主席刘勇代表市政协常委会报告工作
菏泽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现场
大众网菏泽2月3日讯 2月3日上午9时,在雄壮的《国歌》声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菏泽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菏泽大剧院隆重开幕。来自全市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的政协委员围绕菏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市政协主席刘勇,市政协副主席付守明、张建新、何茂远、孙凤云、朱斌、杨晓玲、陶体华、樊庆斌,市政协秘书长卞维平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中共菏泽市委书记孙爱军,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解维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杨永昌应邀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纪委、菏泽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和其他市级领导同志,以及驻菏省政协常委和从市级领导岗位上离退休的部分老领导。
付守明主持会议。
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中央和省驻菏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大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菏泽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应到委员502名,实到委员481名,符合政协章程规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菏泽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孙爱军代表中共菏泽市委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致以诚挚的问候。他说,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发展,开创了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局面。工作理念实现新转变,履职水平有了新提升,双建双促取得新成效,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问题整改,完善工作制度,促进作风转变,政协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孙爱军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菏泽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人民政协工作意义重大。一要牢牢把握政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搭建更多平台,努力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履行协商、监督、参与、合作等职能,充分发挥好协商民主的主渠道作用。二要全面加强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要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务实的举措,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综合运用视察、调研、评议等方式,对党委决策落实、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执法等工作大胆进行监督。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参政议政,精心选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努力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报告,切实增强提案工作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弛而不息地整治“四风”,防止反弹回潮。三要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建功立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包容各界、联系广泛的优势,深入开展“双建双促”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四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协商意识,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孙爱军希望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唱响团结歌,奏好奋进曲,汇聚正能量,为菏泽早日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目标而共同奋斗!
刘勇代表市政协常委会报告工作。他说,2014年是本届市政协五年任期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求真务实、奋力开拓的一年,是机制制度不断完善、履职活动日益活跃、工作成果更加丰富的一年。他从六个方面回顾了去年的工作。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坚定信念凝聚共识。二是提高建言立论水平,助推发展构建和谐。三是狠抓文史资料工作,聚集正能量新动力。四是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履职效能。五是抓好“双建双促”活动,着力服务民生。六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刘勇指出,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收官年。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坚持围绕核心中心,服务发展大局,踏实苦干,勇于担当,努力创建政协履职高质高效的新常态。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全力服务科学赶超、后来居上。三是积极为推进法治菏泽建设贡献力量。四是推动协商民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五是拓展发挥委员作用的载体和平台。六是着力提升履职工作质量。
会上,市政协副主席朱斌作了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伯汉宣读了市政府、市政协关于表彰政协优秀提案、提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市政协副主席杨晓玲宣读了市政协关于表彰委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及关于表彰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