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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车当做新车卖构成欺诈 法院判退一罚一

2014-03-14 12:00:00 作者:  来源:新华汽车
2013年,新华汽车曾采写报道《进口大众4S店暗售展会用车 消费者维权难》,其中安徽的车主单女士满心欢喜购置的新车,竟是辆曾参加过展会的“旧车”,但4S店对此却并不认同,坚称展车就是新车。双方协商未果后,单女士将该4S店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认定该4S店构成欺诈,判决其退还并再多赔付一倍的购车款。

      2013年,新华汽车曾采写报道《进口大众4S店暗售展会用车 消费者维权难》,其中安徽的车主单女士满心欢喜购置的新车,竟是辆曾参加过展会的“旧车”,但4S店对此却并不认同,坚称展车就是新车。双方协商未果后,单女士将该4S店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认定该4S店构成欺诈,判决其退还并再多赔付一倍的购车款。

      据悉,购车时单女士发现车辆的相关座椅塑料防尘套已被撕去,因此怀疑此车不是新车。但4S店的销售一再对单女士表示这是一辆刚刚从库里提出来的新车,并称其想要的车型仅此一辆,如果错过就要等很久。经过权衡单女士还是买下了该车。

      但不曾想到,提车后的第二天,单女士却发现车顶有一块污渍,擦拭后很难去除,而车内其它位置也都推积了一定的灰尘。

      “难道此车竟真不是新车?”至此,单女士对于销售卖车时的言辞再次出现疑虑,并随即通过网络检索相关信息。

      “没想到还真让我从网络上找到了证据。”单女士表示,她发现2013年6月底,该4S店曾在六安市举办过相关展会,其中一辆参展的红色1.4T尚酷车型的车架号竟然和她所购买的这辆车完全一样。

      面对单女士发现的证据,4S店终也承认此车确曾作为展示用车,但仍强硬表示展示用车就是新车,不认为此举有何过错,

      久经调解未果,单女士终将该4S店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判决,鉴于上述4S店在销售中,明知消费者不要展车,却隐瞒事实出售展车,并在交车PDI检测单上伪造车主签字等欺诈行为,使车主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了购车合同等问题,现判处撤销《车辆购销合同》,4S店应退还购车款、车辆保险费、购置税等费用。同时,鉴于该4S店在销售中的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赔偿一倍购车款。

      坚持维权的单女士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但事情至此,她却一点也不高兴。长达约半年的维权行为,她付出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我现在深深感到汽车消费者维权的艰辛,相比于厂商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虽然我现在胜诉了,但4S店早前的强硬态度和厂商的冷漠已经深深的伤害了我。”单女士说。

      对此,单女士的代理律师也指出,单女士的法律意识非常强,在发现商家的违规行为后,及时通过录音、公证等方式留存了相关证据,最终诉至法院并获得了应有的赔偿。此举虽对消费者维权有积极的示范功效,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消费者对比商家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在调解、取证等方面位于不利的位置,还望有关方能予以重视,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最后,单女士也鼓励遭遇问题产品的消费者不要轻言放弃,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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