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患者逃费成医院难题 专家建议帮贫扶困长效管理
山西一家医院,医务人员正在为患儿进行手术。 张云 摄
中新网太原1月6日电 题:山西患者逃费成医院难题
作者范丽芳
“救死扶伤,防病治病”被认为是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的服务宗旨。但因部分患者欠费或逃费,大量费用无法追回,医院每年为此垫付少则几万,多则上百万费用。医疗费用难收正在成为医院的隐忧。
本月初,记者连续几日走访的山西多家大型综合性医院,发现同样面临上述问题,如何在坚持“救命第一”的前提下,减少或避免“死账”的产生,医院一直试图找到让各方信服的解决办法。
患者逃费原因五花八门
2014年1月3日,山西省儿童医院患者接待室,医务科副主任高建勋忙得焦头烂额,年底医院进行财务核算,“各科室拿着一摞申请来签字,都是去年患者欠费逃费造成的死账。”
2013年9月,出生三个月的圆圆(化名)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被送往山西省儿童医院治疗。但其父母因对手术结果不满意,与医院产生分歧,拒不交纳相关费用。
“孩子现在还在医院,家长也再没出现,床位费、护理费、尿布、奶粉,全部由医院承担,到现在至少欠费四五万。”同样让高建勋犯愁的,还有该院新生儿内科的一名患者,“孩子从出生到现在2岁了,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也是因其父母与医院发生纠纷,累计欠费30多万。”
而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山医大一院)及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以下简称山医大二院),患者欠费现象尤在急诊室高发。据前者急诊科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有6名患者因欠费较多被记录,最高一笔达6万元。
“因为急诊科接收的多为创伤性且需抢救的患者。”山医大一院急诊科护士长王子秀告诉记者,急诊科患者多事发突然,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交不了押金,医院须从人道主义出发,肯定是救命第一。
但在抢救结束后,医院收费陷入被动。“欠费者中有三分之一因家庭贫困,三分之一是因与医院或其他肇事方发生纠纷,责任不明,还有三分之一就属于恶意欠费。”高建勋介绍。
在山医大一院和山医大二院,上述欠费原因更显具体。据多名临床医务人员介绍,有的患者在创伤得到处置后悄悄溜走;有的则以医疗事故、差错为借口蓄意欠费;有的因与肇事者之间责任尚未明确拒交;还有患者因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无法接受人财两空;甚至直接将患者留在医院,家属“人间蒸发”。
与综合性医院相比,高建勋认为,山西省儿童医院面临着一个更尴尬的现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长或监护人没有明确表示对孩子治疗或抚养权的放弃,医院就无权放弃,更无权将其送至福利院。”
对于长期没有父母陪侍的患儿,其生活费、治疗费,山西省儿童医院只能照单全收,“边治病边当保姆”。
“恶意欠费、逃费让医患关系更加紧张,已经严重影响到现在的就医环境。”山医大二院医务科主任张莉萍对此不无担忧。
医院追债难不排除诉诸法律
2013年12月底,山西大医院泌尿外科抢救一名车祸中肾脏损伤的患者,在其治疗康复后因经济贫困,欠院方17000元医疗费后离院,“医院通知,这笔费用需我们科室承担。”该科主任张雁钢对此表示无奈,“如果当初不让患者离开,最终结果只能是越欠越多。”
高建勋坦言,如果医院对欠费患者采取强制行为,可能会适得其反。
事实上,为尽量减少和避免欠费逃费行为,各大医院多年来陆续出台多项措施。如,医院为加强对病人欠费行为的可控性,在保证其得到及时救治的前提下,欠费仍需治疗者,须得到医务处或总值班室的签字许可;针对特困、贫困患者,医院制定相应减免政策;而恶意欠费、逃费的医保卡使用者将被列入各大医院黑名单。
即便如此,“多数大型医院每年都会产生上百万的呆账。”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想要追回这笔账,“比登天还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消化”这笔费用,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多由院方承担,山西省儿童医院由科室及院方各承担一半。但多数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可能将欠费情况与科室、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目前,我们也正在考虑对患者或其家属这种无故欠费的行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高建勋称,对于无人探视或陪侍的患儿,医院也在想办法解决。
专家建议帮贫扶困、长效管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谈及患者欠费问题,医院工作人员都有所保留,“怕引来更多效仿者”,他们期待一个长效管理方案。患者欠费现象也并非山西独有。
早在2007年,曾被社会广泛关注的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成立“讨债队”之举,即折射出欠费现象已成为南方许多医疗机构避不开的普遍难题。
公开资料显示,建国之初,医院先为特困人群垫付医疗费用,民政部门核实后,根据比例支付给医院成本费用。但随着医院市场化运作,该政策于上世纪80年代中断,此后,对贫困人群的救助资金由医院自行“消化”。
业内人士称,现行体制下,政府对医院的拨款只是杯水车薪,更多时候要自己创收,“如果患者欠费过多,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激化双方矛盾。”
如何彻底避免欠费行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高专诚认为,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制度不完善,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社会矛盾,应该被正视,““完全与医务人员绩效挂钩不太合适;成立‘讨债队’是否划算,医院可以自己衡量,但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关键在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另有专家建议,在医院严惩恶意欠费行为的同时,呼吁政府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如在民政部门或医院设立专项基金,对符合相应贫困条件的患者给予救助。(完)
http://news.xinhuanet.com/health/2014-01/06/c_1259623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