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嫌弃“死婴”父亲被刑拘
广州福利院“婴儿安全岛”旁装摄像头监控违法弃婴明确只接受不满一岁婴儿
“我宁可她在我怀中气绝,也不想要现在这样。”弃婴妈妈郑玉玲抹着眼泪说,在丈夫决定将孩子送到“婴儿安全岛”时,她拖着虚弱的身体与丈夫发生争执,丈夫离开之后,她很想追出去。她清晰记得,孩子离开她怀抱的时候,还有微弱的呼吸。
前日,关注度很高的广州“婴儿安全岛”出现了首例死婴。昨日,经过警方追踪调查,遗弃死婴的父母已经找到,昨晚,记者与弃婴妈妈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病房进行了对话。其时,她的丈夫正在公安部门接受问询。
文/记者谭秋明、张赓亮 通讯员穗民宣(署名除外)
“每天花3000多元我们无法承担”
22日晚上11时,郑玉玲在广州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产下一名体重3.1公斤的女婴,婴儿一出生,医生即询问:“你有没有做产检?有没有做唐氏筛查?”并当场表示,孩子可能患有唐氏综合征,立即转到了新生儿科救治。
翌日凌晨5时多,新生儿科的医生告知郑玉玲夫妇,经过与省妇幼专家的会诊,孩子患有较为罕见的食道与气管连通,只有吸氧直至到呼吸衰竭。
“当时没有想放弃,想继续治疗。”于是,夫妇二人问询能不能将孩子转诊到省妇幼,“当时(专家)就说,我们那里也没法治。”而且,从即时起,孩子要吸氧,每天须花3000多元。对于月收入5000元,租住在城中村板间房的郑玉玲夫妇,“简直是无法承担的(经济压力)。”
夫妇二人感觉坠入绝境,丈夫决定将孩子送到“婴儿安全岛”,“期望那里有救她的办法。”丈夫出发前,她与丈夫发生了争执。
郑玉玲今年29岁,她的丈夫33岁,都是潮汕人,两人一直在广州打工,于2010年结婚。
涉事母亲:抱出去时还有微弱呼吸
记:什么时候决定将孩子送去“婴儿安全岛”?谁的决定?
郑:专家说了,即使有钱吸氧,之后也没有这么先进的技术治疗。省妇幼也拒绝我们将孩子转过去,说没有办法治。我老公提议,不如送去(“婴儿安全岛”),他说,可能那里能够有办法。
记:你当时怎么想呢?
郑:我是顺产的,这么痛苦把孩子生下来,我肯定不甘心。我说,不如让我就这样抱着她,直到她离开。后来又想,如果送去(“婴儿安全岛”)有一线生机呢?当时就是很慌张,不知怎么办。他走了之后,我就很想追出去。孩子抱出去的时候,还有微弱呼吸的。
记:对这件事后悔吗?
郑:我宁可她在我怀里气绝,也不想是现在这样(现在很担心丈夫,是吗)。是的,我不知道他怎样,会承受什么(惩罚)?
记:当时除了将孩子送去“婴儿安全岛”,有没有想过向社会求助?
郑:想过。但是又能去哪里求助呢?医生说,即使有几百万身家也治不好,谁愿意帮我呢?更加不知去哪里寻求帮助。我想说,以后再有我们这样的爸爸妈妈,社会能不能给一些帮助(郑是指,不知去哪里获取求助信息)。
记:以后有什么打算?
郑:以后?不知道啊。我只是希望,这件事不要影响到我和我老公的工作。我们的日子本来就很不容易。有这个孩子也很不容易。我之前流产过3次,这次(怀孕)特别的小心,所有检查都认认真真做了,但还是这个可怕的结果。
“希望新闻媒体在报道‘婴儿安全岛’时使用‘婴儿安全岛’这一规范表述,不使用弃婴岛这一可能误导民众的提法。
——市福利院负责人”
市民政部门表示,弃婴骤增,市福利院已达到运行极限,难以负荷。为了尽快刹住弃婴潮,最近两天,“婴儿安全岛”门前竖起了警示牌:“特别提醒,你已进入24小时治安视频监控范围。”下面是更为醒目的字体:“弃婴违法”。尽管如此,还是发生了前天的遗弃死婴事件。不少专家市民认为,“婴儿安全岛”的管理存在一些争议和漏洞,期望民政部门能够重视和调整。
昨日,广州市民政部门明确:婴儿广义上是指不满一岁的小孩,婴儿安全岛接收的应是不满一岁的婴儿。为了维护设立婴儿安全岛的初衷,市社会福利院将对试图遗弃明显大于一岁的小孩的人员进行劝离,对涉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婴儿的行为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执意遗弃婴儿的行为及时报警并向警方提交相关追查证据和线索。
争议一: 要不要设登记询问制度?
目前,将婴童送到“婴儿安全岛”的多数是其的亲生父母,若没有一个登记问询制度,将孩子放下就可以走了,会不会间接造成鼓励遗弃呢?
专门关注儿童福利的香港社工叶美怡则指出,目前中国的“婴儿安全岛”做法无疑是变相鼓励遗弃。她指出,在国外,“婴儿安全岛”有一个登记询问机制。不是家长直接将孩子送到“婴儿安全岛”,然后一走了之。一般由发现弃婴的市民将弃婴送到“婴儿安全岛”,保证弃婴的生命安全,其间,这位送婴者要接受警方的笔录,详细交代发现弃婴的过程并说明其与弃婴确无亲缘关系。她认为:“我们现在的做法有点太放开了。间接纵容了遗弃。”
对此,也有市民提出了反对意见。“如果知道要登记询问,有意遗弃孩子的家长还会将孩子送到‘婴儿安全岛’吗?”义工何正雷指出,如果启用登记询问制度,人们就会因为怕担责任而不敢将弃婴送往“婴儿安全岛”了。他建议,能不能借助社会力量,例如社工、志愿者驻守“婴儿安全岛”,负责劝导和答疑,“有些遗弃孩子的父母,是因为不掌握病残儿的养护知识而轻易遗弃。”
争议二: 要不要装摄像头合理追责?
“婴儿安全岛”每在一地试点,要不要装摄像头的争议总是此起彼伏。“装了摄像头,孩子在岛内的情况不是更有保障吗?”白领王奇志表示,如果被送到“婴儿安全岛”的孩子都是周岁以下的婴孩,他们本身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万一有人进岛偷窃婴儿或者做出一些伤害婴儿的行为,怎么办呢?”有摄像头的话,可以合理追责。而且,她认为,遗弃婴孩者,不排除一些犯罪分子,“如果送婴者是胁迫儿童行乞的人贩子,把孩子虐待伤残了,不想照顾而送到‘婴儿安全岛’。是不是要追究责任呢?”
一直从事儿童福利保障的律师郑子殷则认为,不设摄像头更合理。他指出,设立摄像头,遗弃婴儿的父母不选择在安全的“婴儿安全岛”,而是选择其他不适当的地方,那么弃婴的生命权更加无法保障,更加达不到设置“婴儿安全岛”的初衷。当然,弃婴本身是一个违法行为,但是面对这样的违法行为,是优先考虑弃婴的生命权,还是优先考虑追究父母责任呢?“不设置摄像也是民政部门经过深思熟虑的一种决定,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无奈之举。”
争议三: 会不会滋长不法贩婴?
谁在管理“婴儿安全岛”,也是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据了解,多数“婴儿安全岛”由于建在福利院附近,福利院的保安自然成了第一个“接手人”。“婴儿安全岛”一般安装有3~5分钟的延时按键,报警铃响后,保安前往察看,并负责报警及通知医护。有律师指出,该环节有可能滋生非法贩婴。
“保安员看管‘婴儿安全岛’,我觉得不妥。”物业公司经理李旭君表示,保安员的流动性大,个别社会关系网络也较复杂。如果保安员发现被遗弃的婴童并非残障儿童,而将他“偷走”甚至“卖给”想要孩子的人,怎么办呢?她认为,应该请一名专业人士对“婴儿安全岛”进行管理。这名专业人士要在民政部门清晰备案,作为“婴儿安全岛”的第一责任人。
此外,也有市民提出疑问,保安独立一人去处理报警以及求救(通知120)一系列工作,又没有一个监控机制,如果因为延误或者处置不当,导致婴儿死亡,如何追责?
警方通报
男子与岳母弃婴
本报讯 (记者陆建銮通讯员天讯、龚宣)广州天河警方昨晚通报:2月23日12时50分许,天河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在该院“婴儿安全岛”门口发现一名弃婴。民警在现场遗留的一个红色环保袋内发现该名弃婴。经多方确认,该女婴已经死亡。经法医现场勘查,初步鉴定排除机械性暴力死亡。
经初步调查,23日中午12时许,一男一女两名乘客携带一个红色环保袋,在白云区某医院附近搭乘一辆出租车前往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男乘客下车将装有弃婴的环保袋放置于福利院“婴儿安全岛”门口,又乘坐该辆出租车离开现场。
24日下午5时许,天河警方在白云区某医院产科病房查获该名男乘客陈某。陈某供认弃婴系其与妻子婚生第一胎。22日该女婴出生后,被医院诊断为新生儿先天性畸形,并患有严重疾病,需要花费高额医疗费用维持生命,且难以治愈。由于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经与妻子和岳母商量,23日12时许,陈某与岳母一起搭乘出租车将女婴遗弃于市社会福利院“婴儿安全岛”门口。目前,陈某已被天河警方刑事拘留。
http://news.xinhuanet.com/health/2014-02/25/c_1261849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