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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破获一合同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获刑4年半

2011-10-12 08:18:00 作者:魏衍军 王有方 来源:大众网
近日,巨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男,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人)被巨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大众网菏泽10月12日讯 (通讯员 魏衍军 王有方)近日,巨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男,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人)被巨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经查,3月23日,郝某某了解到巨野县某物流配货中心有一批煤炭发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天津铁厂的信息后,就预谋将一车煤炭私自卖掉后据为己有。当日,郝某某通过兖州一物流中心的负责人王某某联系到鲁H**326大货车到巨野配货,郝某某冒充车主与物流配货中心负责人吕某某签订运输协议后,在巨野县某煤业有限公司装运精煤39.78吨后(价值6万余元),当日被郝某某运往兖州一煤场销售,得款3.4万余元,用其中的3.1万元归还欠款,其余的被其挥霍。

        4月6日,巨野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侦破。经过民警调查走访,缜密摸排,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的犯罪事实后,于4月8日,巨野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远赴济宁鱼台县,在郝某某家中将其一举抓获归案。经审讯,郝某某面对铁一般的犯罪事实证据,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某被巨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责任编辑:李 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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