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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两个月纠纷一朝解 消费者送来感谢信

2014-04-01 18:05: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近日,鄄城县消费者张先生和菏泽市某汽车销售4S店负责人先后来到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送上感谢信和锦旗,对菏泽市消费者协会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让双方都充分认识到自身在车辆自燃事故中存在的过错,尽量提出合理的要求,做出合理的答复,力求和解。

      近日,鄄城县消费者张先生和菏泽市某汽车销售4S店负责人先后来到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送上感谢信和锦旗,对菏泽市消费者协会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而在此前的两个月内,张先生和该4S店还是一对“冤家”,曾为买卖汽车的质量问题红了脸,最后在市消协的调解下才握手言和。

     

      自燃事故谁之过 消费纠纷闹俩月

     

      记者了解到,2013年元月份,张先生在菏泽一4S店内购得小汽车一辆,今年春节前在小区内停放时发生了自燃,前后时间还不到一年。尽管当时未造成太大的损失,但车内仪表盘及线路已全部烧毁,前挡风玻璃也因高温炸裂。张先生联系了该4S店,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张先生认为,自购车后汽车雾灯线路就经常发生故障,且该车雾灯以及开关、铝合金轮毂、倒车雷达等均为4S店加装件,雾灯及开关故障曾在4S店维修多次未得到根本解决,雾灯及开关问题是发生自燃的原因,销售方应退回事故车辆,更换一部新车。

     

      而店家则辩称,事故车辆已经厂方鉴定,并无质量问题,张先生购车后自行加装了导航仪,导致汽车原线路改动,这才可能是产生自燃的主因,于是双方便僵持了近两个月。

     

      消协介入调解 双方均感满意

     

      菏泽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牛建锋告诉记者,在接诉后,迅速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并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大致厘清了事情经过。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让双方都充分认识到自身在车辆自燃事故中存在的过错,尽量提出合理的要求,做出合理的答复,力求和解。

     

      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悉心调解,投诉双方最终在市消协主持下达成协议:4S店按照张先生的要求将汽车维修好,维修费用销售方和张先生分别负担70%与30%,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张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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