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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有14人登记遗体捐献 向义举致敬

2014-04-04 14:29:00 作者:李德领  来源:齐鲁晚报
3日,记者从菏泽市红十字会获悉,目前菏泽有14名志愿者进行遗体捐献登记。据了解,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本报菏泽4月3日讯(记者 李德领) 3日,记者从菏泽市红十字会获悉,目前菏泽有14名志愿者进行遗体捐献登记。据菏泽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介绍,不少患者或者家属主要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接受器官捐献,市民即使现在登记捐献器官,但如果在去世前不愿进行捐献,也会尊重患者意愿。


      据了解,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据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介绍,现在患者或者家属主要还是受传统观念影响,但如果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后,捐献人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我们应当按照捐献人的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撤销登记。“有捐献意愿的市民可带身份证复印件去当地红十字会进行咨询及报名登记,在登记时需要家人签字,最好经得家人同意。”


      “捐献人可以在遗体捐献登记表上注明保密和有关的其他事项,捐献人在登记时没有注明保护个人隐私的,我们也会为其保守秘密。捐献者及家属不能指定接受人,接受者也不能被告知捐献者信息。”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说。

     

        原链接: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40404/ArticelP07002FM.htm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张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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