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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长李玉明:严格依法监管 确保群众权益

2011-10-11 18:04:00 作者:彭方方 来源:大众网
今日上午,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玉明做客市长热线,对市民反映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玉明做客市长热线

     

        大众网菏泽10月11日讯(见习记者 彭方方)今日上午,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玉明做客市长热线,对市民反映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土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玉明表示,为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力争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六项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这六项措施是:全面落实深入推进问责制;保护耕地,扛好大旗,严格执法,稳定信访;创新保发展的新机制体制,落实“1112工程”; 加强全系统的业务基础工作;建立完整的地籍管理数据库,强化“一张图管地”; 全面配合协调,全局一盘棋,上下努力,把工作做好;加强党政建设。
        李玉明指出,市国土资源局要强化城镇土地资产经营,严格执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规范各类城镇化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积极实施“城乡增减挂钩”,强力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启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前期论证等各项前期实施准备,为项目的实施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大城镇化用地审批、征收实施力度;做好规划衔接,进一步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衔接城镇建设规划,为城镇建设预留发展空间;保障新型工业化发展用地。

     

    回复大众网友提问:农村耕地要保护 ,科学发展需考核


        “许多网友对反映农村耕地私建房现象严重,农村耕地得不到保障,请问国土部门是如何监控此项工作,有何规定?”本网记者代表大众网网友对李玉明提出问题。
        李玉明回复说,我市农村耕地保护与开发并举,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市、县、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耕地保护工作每年都顺利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全面启动国土资源工作问责制,推行“分区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做到发现及时、报告迅速、制止到位、处理得当,达到“地动人知”,切实保护好菏泽的1.22万平方公里土地和1246万亩耕地。今年验收开发整理项目7个,总规模11万余亩,新增耕地3.7万亩。省、市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2个,总规模3.3万亩,拟新增耕地1058亩,进一步夯实基本农田保护基础工作。
        “请网友朋友放心,保护耕地、维护粮食安全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最后,李玉明郑重地说。

     

    面对群众上访 ,严格依法办理 ,确保群众合法权益


        “有关土地管理、征收工作中群众上访的热点问题,国土资源局是怎样解决的?”短信平台有市民发来信息咨询。李玉明给予回复说,市国土资源局始终关注民生,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补偿安置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李玉明又补充说,土地补偿标准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0号)文件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日照等八市征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69号)文件据实补偿。在征地过程中,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征地程序办理,实行公告、听证制度,严把征地补偿费用拨付关,积极探索多种安置途径,建立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仲裁和群众利益诉求机制,较好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李玉明还介绍了一个具体案例:今年6月,定陶县冉堌镇群众王凤连到国土资源部上访,反映其租用的定陶镇姚庄村土地被县政府征用,拆迁补偿低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交由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接到交办信访事项后,市局执法监察科、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定陶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问题进行调查。通过查阅卷宗材料、实地勘查和走访相关当事人,认定定陶县人民政府征用该宗土地的行为合法有效,且土地补偿等相关款项已足额兑付到位。针对王风连反映拆迁补偿低的问题,调查组人员向其耐心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菏泽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有关规定。为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调查组又结合定陶镇政府及市、县物价局等部门,对信访人所述拆迁范围内的苗圃及苗木进行了重新评估认定,在法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进而化解了矛盾。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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