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9月15日讯(通讯员 张友申 石昌民)儿子结婚本来是件高兴事,郓城县刘女士却因为一件烦心事高兴不起来,在她给儿子结婚购买的喜糖中,竟吃出了小虫子。
9月7日上午,郓城县程屯镇的刘女士来到该镇驻地某批发部,花了300元钱买了一批喜糖。两天后,当刘女士给前来贺喜的亲朋好友食用这些喜糖时,却发现一部分喜糖已经变质,并且还生了小虫子。
刘女士马上赶到批发部,向经销商讨说法。经过一番交涉,批发商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只同意调换变质的喜糖,其它赔偿问题不能接受。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刘女士拨通了12315的投诉电话,希望工商部门帮助维护权益。
程屯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马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在听取了双方陈述后,执法人员对商家经销变质糖果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刘女士提出的赔偿问题予以支持。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刘女士的赔偿应根据1赔2的原则,也就是商家赔偿刘女士600元。考虑到商家刚刚开业,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最后通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和双方协商,最终刘女士同意了商家提出的赔偿300元的建议,一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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