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0月15日讯(通讯员 范虹 合群)近日,鄄城县人民法院判处一起强奸案件:被告人姚某某(女)为贪图买谷某某的冰毒时能多给一些,竟帮助谷某某强奸一女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
2013年10月15日夜,被告人姚某某的朋友将其表妹王某某寄宿在被告人姚某某的住处,被告人姚某某为从谷某某处购买冰毒时能多给一些,在王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给谷某某介绍女孩的名义电话通知谷某某到其租住房间,被告人姚某某为给谷某某创造实施奸淫的空间,假借买水的名义离开房间,放任谷某某在房间内强行将王某某奸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某放任并帮助谷某某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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